環境稅法、房地産稅法將成為最近兩年財稅立法領域的“重頭戲”。《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採訪的專家普遍認為,四中全會精神會加速財稅領域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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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了財稅體制改革的重大方針,並在黨的文件中第一次明確提出“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將“完善立法”放在財稅體制改革總目標的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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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體制改革的三大任務包括預算改革、稅制改革以及中央和地方關係的改革。其中,在稅制改革中,六個比較突出的改革任務是,營改增、消費稅、資源稅、環境稅、房地産稅和個人所得稅。最近兩年內最值得期待的應該是環境稅法和房地産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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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U* e3 ~& T4 O: U6 I' x7 E6 Q/ U# | 2013年11月底,環境稅方案上報至國務院,隨後被寫入三中全會決議。該方案的核心內容是“費改稅”,也就是將現行的針對重點污染物徵收的排污費改為環境稅。2014年4月通過的《環境保護法》也明確表示要“依照法律規定徵收環境保護稅的,不再徵收排污費”。/ t7 k. c/ w4 P- s( m
( o, w3 u6 [8 k" p7 X% A: ~ 今年7月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賈康在一次論壇上公開表示,環境稅立法提案最快將于今年年底提交全國人大審議,預計2016年前難以出臺。; U+ }7 e0 u: p# O' \, ]" c,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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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加快房地産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近日撰文指出,在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基礎上,對城鄉個人住房和工商業房地産統籌考慮稅收與收費等因素,合理設置建設、交易、保有環節稅負,促進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使房地産稅逐步成為地方財政持續穩定的收入來源。5.39.217.76/ @. X$ N, d, K* l3 p; m
7 V9 G: X$ @4 R7 [0 u$ f% W+ y* s) L- m7 Z 專家指出,房地産稅立法要做好“加法”也要做好“減法”。不要增加老百姓解決基本保障居住條件的稅負,注意解決好過去購房已交納70年土地産權費的遺留問題,減輕納稅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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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康在前述論壇上透露,截至今年7月,房地産稅立法還沒有列入全國人大立法工作的計劃,年內也不會有任何動作。他預計,最理想的情況是到2015年有一個初步的文本,到2016年可能有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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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財稅配套改革中資源稅的改革也是一項重頭戲,隨著近日資源稅從價計徵改革覆蓋到煤炭行業,有財政部人士表示,“資源稅的稅制還沒有完全穩定下來,在初步穩定之後,會考慮研究制定資源稅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