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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有向他們提供法律意見的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表示,以往同類個案中,大集團多將控告侵權工作交予指定的律師樓及私人偵查公司負責,大集團毋須付款,所得賠償則由律師與偵查公司所得。他指,大品牌以往主要針對廠家,近年矛頭轉向小店,以大石砸死蟹方式逼小商戶賠償,手法不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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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 點會咁得閒搵D小商店嚟搞呢? 明知你地賠唔起. 佢地要搞可打個電話比海關就得啦. 背後搞事者或可從上述找出蛛絲馬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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