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公然曬槍 警方:假的% ]$ q3 S8 [5 d; j,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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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日前在微博上稱「明天殺崇州」,並曬出一名青年在酒店內持槍的4張圖片,其中一張為「公務用槍槍證」。「公務用槍槍證」訊息顯示,配備單位為「資陽地區樂至縣公安局」,微博發出不久後便刪除。6日,資陽市樂至縣警方回應,已初步查明槍是假的,持槍證圖片是網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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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陽市樂至縣警方工作人員稱,微博圖片中「公務用槍槍證」配備單位為「資陽地區樂至縣警察局」,而「資陽地區」是在1998年至2000年的稱呼,目前已經更為「資陽市」。最新的公務用槍槍證的證號為18位身分證號,不可能是圖中的13位號碼,也不再有網友曬圖中所用的「*」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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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0 D: t( m$ G1 ]2 y) o) ]據《華西都市報》報道,上述工作人員介紹,圖中小夥身分也存疑。「公務用槍槍證」目前只頒發給正式警察,微博中的小夥並非樂至縣警局的警員,而且圖片中小夥目測僅20多歲,「不可能10歲左右就取得這一槍證。」後經警方了解,圖片中的槍是地攤上10元購買的塑料玩具槍,沒有任何殺傷力。持槍證是幾年前在樂至貼吧看到的一張圖片並保存下來,本人並沒有這個證件。「明天殺崇州」在四川話裏的意思是明天去崇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