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錦公聽會市府建議取締分租屋 居民多反對短租附例擬限制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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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錦市正在醞釀中的修改分區附例項目,昨晚在萬錦市議會舉行公聽會,聽取市民對第二單位(SecondarySuites)、分租屋(RoomingHouse)和短期住宿(STA)附例的意見。在到會市民的踴躍發言中,反對包括類似Airbnb的短期出租的聲音佔據壓倒性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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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公聽會上,首先由市府工作人員報告了與上述三類分租屋問題有關的法律法規和現存的問題,及修改附例的建議。對於第二單位,萬錦市目前除了市中心區域和其他個別地方,附例是不允許第二單位的存在,但鑑於多倫多、漢密爾頓和約克區的大部分市鎮現在已經允許第二單位,萬錦市也建議在新的附例中在獨立屋、半獨立屋和排屋內,允許設立第二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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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 g, z) h3 X/ I5.39.217.76然而,對合法的第二單位也提出了要求,即同一建築內,不能存在兩個以上的單位;第二單位的面積不能小於35平米;在建築屋前方不能見到第二個入口,也不允許將車庫門用做進屋的入口,而且第二單位也需要定期註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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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將一棟住宅改成多個單位的分租屋形式(RoomingHouse),萬錦市政府建議在新的附例中要堅決取締,正如目前的附例也是不允許在任何地方存在分租屋。建議中也給出了分租屋的定義,以便今後的檢查執法中作為參照。& y* r" }! z- V* b
2 B% ~' `* u2 [8 Z7 f% H公仔箱論壇至於短期住宿(STA)問題,隨Airbnb等互聯網為媒介的共享經濟的出現,萬錦市也與北美許許多多的大城市一樣,面臨着新的監管議題。萬錦市近來不斷接到有關投訴,其中甚至包括幾間派對屋(Party House)的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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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9 F {: V, V萬錦市府對新附例的建議,對於短期住宿的出租在一年內應不連續超過30天,但不可作為旅館、汽車旅館和bnb等商業用途。萬錦市也希望能參考藍山市和尼亞加拉市對短期住宿發放牌照的做法,對此加以規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