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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城19日訊)青年及體育部副秘書長與女助理在酒店通姦,雙雙被控上檳城回教法庭,兩人否認有罪,各獲准由一名檳城回教徒以2000令吉保外,案展6月20日過堂。
$ B/ N' V, f, q& m5.39.217.76男被告於週二上午8時15分,在首任妻子陪同下抵達回教法庭,女被告則於較後在一名女性親友陪同下步入法庭。 51歲的被告拿督沙林米柏拉尼來自雪蘭莪,他被控於2011年4月16日清晨5時,在假日酒店一間客房通姦,觸犯1996年檳州回教刑事條例27(a)條文;女被告諾達雅娜(30歲,來自柔佛)則觸犯1996年檳州回教刑事條例27(b)條文。 在此條文下罪名成立者,可被罰款3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年,或兩者兼施。
8 I* y+ S: M5 ~7 n- [兩名被告皆否認有罪,副檢察司莫哈末朱卡利向法官建議兩人各以3000令吉保外,兩人的辯護律師旺法都則要求降低保釋金,讓兩人各以1000令吉保外。他在庭上披露,被告的首任妻子會保釋兩人。
# W5 k$ S s' k! X0 T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不過,法官尼普哈里最後只批准兩名被告各由一名檳城回教徒以2000令吉保釋出外。 被告辯護律師指出,兩名被告已在外國註冊,只是還未在大馬註冊就發生此事,男被告的妻子也知道兩人註冊,並已接受兩人。案件共有4名證人。5.39.217.76# ]; I: I9 q" W2 k
女被告親友反拍媒體
: T8 O1 U$ A" i# v* i週二上午,大批媒體在庭外追拍男女被告,男被告大方任拍,他的首任妻子則全程戴墨鏡和低著頭。女被告剛開始也不理會現場媒體拍照,只是一直低著頭快步行走,過後其親友以書本為她遮擋鏡頭,甚至拿手機反拍媒體。
& i- _) k" \8 D在庭內等候案件開始時,男被告的首任妻子不停以書筆在寫字,並且口中念念有詞,彷如在誦經。 女被告與男被告首任妻子在庭內也有些許互動,女被告曾走向男被告首任妻子,把類似鎖匙的物件交給她,隨後兩人更曾一度坐在一起。兩人過後由一名檳城的友人保釋出外,之後各乘坐兩輛轎車離開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