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国有几个大案子在审判,都令人一直在脑海里重复浮现同样的问号:“我国到底有没有真正的法律?”
; |) p# T6 ?1 |( j* Ptvb now,tvbnow,bttvb他们一众所谓的国家资深律师,审问的问题和方式感觉犹如外行人的不专业,而且一直用很无稽的答辩来反驳证人,令人啼笑皆非。他们所说的“我们是依照多数人的意见来做决定的”,请问他所说的多数人是谁?多数人的人数是多少?这些多数人的专业资格是什么?能不能或足不足够提供有关意见?意见的客观性与可靠性有多高?这些种种问题都令人存疑,而他却理直气壮地拿来反驳别人的专业知识???贻笑大方?愚不可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