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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明白两任前交通部长在未获财政部批准下就发出4封支持信给有疑问的公司的行为,为何不会令他们被贪污局调查,反而到最后却拿我们辛辛苦苦的血汗纳税钱来填补这些以前和现在政府遗留下来的烂帐,到底我国还有法律吗?律政的公信力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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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ivicboy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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