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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倍太少啦, 由即日起凡買賣任何物業, 包括停車位... 印花稅等如物業成交價百分之一百. 凡証明居港滿二十年香港居民能証明沒擁有任何物業者不在此例, 即不須付印花稅. 凡買入地皮兩年內還沒建成取得入伙紙的, 每尺建築面積每天罰款一百.... 拿了入伙紙三個月後還空置的每尺建築面積每天罰款三百.... 凡三個月後仍不交罰款或拖欠罰款者, 該物業收歸政府所有. 再行公開拍賣..... 這樣保證解決樓價到很多市民買得起水平. 解決大部份劏房問題, 舒緩公屋居屋不足問題.  梁振英... 聽到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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