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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 动物保护中心没按时完工 关爱动物协会起诉承包商胜诉

建筑承包商没在期限内完成关爱动物研究教育协会的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工程,还用有毒废料填平低地,污染了附近的蓄水池。该协会起诉承包商,日前获判胜诉,赔偿有待估算。   由关爱动物研究教育协会(Animal Concerns Research & Education Society)创办的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原定于2007年4月底竣工。不过,它迟至去年8月才开幕。   该协会把坐落在蔡厝港双溪登雅一带的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工程的延误,归咎于建筑承包商A.N.A承包商和现场监工员陈文贵(47岁)。双方为此对簿公堂。     高庭法官简廷照日前发表判词,裁定协会对承包商的指责成立,而它可得的赔偿有待法庭日后定夺。   根据判词,协会指承包商没在期限内完成工程,违反了双方之间的合约。法官指出,承包商在2007年7月回复协会有关工程延误的电邮中解释工程为何会延误,这与承包商在审讯中称工程没有一个确切竣工日期的说法不一致。   此外,承包商也辩称延误是它不能控制的因素和情况所造成的,如陆沙和花岗石供应中断和经常下雨。可是,法官说承包商没提出证据证明这些因素的存在,以及为何这些因素会延误工程和怎么减轻承包商得负的责任。   另一方面,法官接受协会的专家证人作出中心周围受污染可能是由填地物所造成的结论,而裁定承包商用来填地的废料是造成周围环境污染的导因。   不仅如此,判词也引述承包商在2007年11月给协会的一封信说,承包商本身也承认它把废弃的木片用来填地,以及是木片发出臭味和导致工地排出污水到附近的蓄水池。   基于上述原因,法官裁定承包商的确违反了协议,使用有毒废料填地和没如期完成工程,所以它必须对协会作出赔偿。虽然赔偿额目前是个未知数,但协会的开庭陈词已提供了一些苗头。它因承包商拆烂污而聘请了另一家公司善后,结果得承担额外估计为454万元至815万元的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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