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诉庭三司推翻高庭的判决,一致裁定反贪污委员会可以在非办公时间,即早上8时30分至下午5时30分之外,进行审问证人的工作。较早前,高庭就陈文华向反贪委提出的民事诉讼案下判时强调,《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30(3)(a)条款中的“日复一日”(day to day)不能被诠释作“24小时调查”(round the clock investigation)。
前首相阿都拉曾经宣布了四项反贪的改革方案,即(一)年底之前改组反贪污局,让它脱离首相署管辖,转型成为反贪污委员会,直接向国会负责,成为独立运作的机构;(二)制订新法令以保护证人和告密者;(三)在未来五年内,增加5000名反贪污委员会的官员;以及(四)改善公共采购程序,以杜绝贪腐。
其实,新的《2008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在2009年1月1日起生效。这个法令是由2009年3月卸任的阿都拉亲自在国会里提呈,寻求通过。我国原有的《1997年反贪污法令》则在1998年1月8日起生效,其年寿只有短短的十年,可是马来西亚的国际廉洁指数表现并没有进步,在最廉洁满分为10分之下,一直徘徊在4.8与5.1之间。有了《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案》后,马来西亚在国际透明组织贪污印象指数中的排名还是不断下跌。& X/ W, N8 y; Z4 y)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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