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外,国际法专家也透露,虽然马汶两国没有针对林梦(Limbang)的主权给于任何正式答案,不过,从两国同意在划定土地界限所采纳的方式来看,已间接显示林梦主权属于马来西亚,目前只等待官方正式宣布而已。
不过,汶莱早在2002年就将这个重叠地区的采油特许经营合约颁发给法国的Total oil(J区,也就是马来西亚声称的L区)和Shell(K区,也就是马来西亚声称的M区),重点是马来西亚在当时并没有提出反对。
[/img]“如果马汶两国没有签署互换函件,最终结果将如何没有人会知道。但是,如果汶莱把这个纠纷带上国际海洋法仲裁庭,并有很大的机会取得胜诉,汶莱其实可以选择不要与马来西亚进行联营,共同开发石油资源。以目前的情况来看,签署互换函件对马来西亚与国家石油而言,可能是一个双赢的成果,至少国家石油不会失去一切(L区与M区的石油开采权)。”
旺莎莉娜认为,无论是L区与M区油田,或者是林梦课题,马来西亚与汶莱都已经对这些纠纷作出全盘的评估与计算,大致上也已经知道,如果把纠纷带上国际海洋法仲裁庭,本身的胜算几率有多高,以及最终可能出现的结果。所以,马汶双方才会通过签署互换函件达成永久性领土主权划分的共识。|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5.39.217.76/) | Powered by Discuz! 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