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郵局局長為賺 380元 勢失百萬長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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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信陽毛尖
時間:
2010-5-7 12:18 AM
標題:
郵局局長為賺 380元 勢失百萬長俸
【本報訊】於香港郵政任職 31年的赤柱郵局局長,獲悉郵用文具即將加價,於是購入大批文具,然後以新價格售予下屬轉售市民,賺取 380元差價。涉案局長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勢將失去工作及長俸 1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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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小失大的被告李永泰( 50歲)報稱高級郵務人員,已被停職,昨承認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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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指被告於 1979年入職, 2003年擢升為郵局局長,月入逾 2.7萬元,為家中經濟支柱,須負擔長子往澳洲讀書每年 30萬元學費,事發後妻子更要外出做工。被告已知錯,與妻子撰寫求情信,指自己將失去工作及長俸,深感後悔。辯方指,被告並非精心策劃,只是愚蠢犯案,已受教訓,不會再犯,希望法庭予以輕判。被告原本於 2020年退休,估計可獲長俸達 1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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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直斥極度愚蠢裁判官蘇惠德指摘被告的行為打擊市民對公務員的信心,為了 300多元,令過去 31年的努力付諸流水,極度愚蠢。將判刑押後至本月 20日,等候背景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其間被告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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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被告案發時任職赤柱郵局局長,負責監督郵局運作,包括管理郵用文具的存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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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郵政於 08年 10月 16日向所有郵局局長發出備忘,訂明自同年 11月 1日起,提高大部份郵用文具售價。被告於同月 30及 31日,以 10,340元向赤柱郵局購下共 930件將加價的郵用文具,存放在後勤辦公室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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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月 1日至 11日,被告將其中 165件郵用文具以新價格售予兩名郵務員,由他們轉售市民,被告藉此賺取差價 380元。同年 12月 5日,廉署拘捕被告,僅起回 49件郵用文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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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 ESCC10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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