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不應浪費公帑胡亂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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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咖啡愛奶茶
時間:
2010-4-26 11:30 AM
標題:
不應浪費公帑胡亂建設
田北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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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是一個交通極之繁忙的國際大都會,街道上車水馬龍,而為了讓市民有較安全的施設橫過馬路,所以,興建行人天橋及隧道等方便市民過馬路,本來是一個負責任政府應有之義。不過,前提是不能因此便隨便花費公帑,胡亂興建。可是,特區政府卻正好犯上這種錯誤,而最令人為之瞠目結舌的是,有行人隧道建成後塵封二十二年,期間尚要不斷花公帑維修。我認為政府必須重新檢討興建行人過路設施的準則,實事求是的在有需要地點興建,不能再亂花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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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費公帑情況未有明顯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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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上周公布的新一份報告,批評了不少部門及機構的浪費公帑情況,當中運輸署及路政署繼零七年十月的審計報告後,再一次被轟,指運輸署在上次報告至今,仍未有認真做好改善行人天橋及隧道使用量的檢討,這反映經過接近三年的時間,有關部門仍毫無改進,本身確有檢討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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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今次審計署報告所列舉的上述經典的個案為例,這條位於深水九江街的行人隧道,於八八年竣工一直封閉至今,今次被審計署列為重點調查對象,但當審計署追查為何要建這樣一條隧道時,路政署回應時竟表示,由於過了相當時日,無法找到說明建造行人隧道理據的相關文件,實在教人為之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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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更混帳的官僚辦事方式在後頭。負責行人隧道維修保養的路政署維修人員,在九五年「注意到」封閉的行人隧道無需提供燈光照明,為了替納稅人節省每月三十大元的最低收費,遂在零零年三月終止該行人隧道的電力帳戶,但卻無評估到停電後,連用作排放雨水的自動抽水系統亦同時停止運作,「不幸」同年六月連場大雨,隧道水浸,自動抽水系統亦報銷了。同年八月,路政署再次申請開設電力帳戶及進行維修,結果要施工排洪,前後白白花費近十萬元,這種「毫無協調、愛理不理」的辦事文化一定要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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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無協調、愛理不理」的辦事文化一定要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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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卻這條建造來「丟空」的隧道,另一條耗資三千萬元,連接尖東海濱長廊與紅磡灣填海區的行人高架路,情況也不遑多讓。雖然沒有塵封不動,但原來只靠「緩跑及散步人士」充撐場面。審計署曾作實地調查,去年十二月的一個周日早上一個小時內,有一百三十八人使用,但當中九十二人是緩跑人士,比例為六成六,且由於預計稍後其他通道建成後,人流將更少,審計署更建議不如索性考慮改變天橋用途,例如闢作緩跑徑,這建議實有點「黑色幽默」,但我想總比長期使用率偏低、丟空或拆卸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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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審計署還列出東涌兩條行人天橋及青山公路一組共十一條行人天橋的使用率情況,同樣使用率偏低,單單這四大個案,合共建造費就達二億三千萬元,委實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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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政府興建了這樣多市民不願使用的過路設施?審計署找出的原因也是相當簡單,是因為天橋及隧道附近就有地面過路設施,那誰再願意在天橋上走上走落呢?但有關部門卻一直未有探討這個根本原因,以致無法更妥善規劃行人過路設施的措施。所以,我認為這些不必要的規劃失誤,確實應該徹底避免。而運輸署亦應盡早制訂計劃和時間表,有系統地探討現時行人天橋及隧道的使用率,及從根本檢討使用率偏低的原因,日後再興建這些設施時,則需充分諮詢地區意見,以便更妥善規劃行人設施,不要再興建一些「行人天橋及隧道擺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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