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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美洲] 美死囚棄毒針求槍斃怕注射出錯寧死得痛快 [打印本頁]

作者: nt1972    時間: 2010-4-26 06:27 AM     標題: 美死囚棄毒針求槍斃怕注射出錯寧死得痛快

死刑,從來引起爭議。施行死刑的方式,應該是槍斃抑或是施毒針較人道,如今也引起爭議。准死囚選擇行刑方式的美國猶他州,一名死囚就寧選由行刑隊槍斃,不選打毒針;他寧願槍斃死得痛快,不想打毒針出差錯死得痛苦。外界一直以為打毒針較人道,這個死囚的選擇卻將這假設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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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d+ j% b' ]& Ttvb now,tvbnow,bttvb美國猶他州的死囚數十年來都有一個「特權」,就是可以選擇行刑的方式, 25年前因謀殺罪判死的 49歲死囚加德納( Ronnie Lee Gardner)死期將至,法官問他想槍斃抑或打毒針,他回答說:「我寧選行刑隊。」1985年 4月 2日,加德納因謀殺及搶劫罪在猶他州鹽湖城法院受審,但上庭前女同黨暗中塞了一支點 22口徑手槍給他,上庭時他企圖逃走,開槍擊斃律師伯德爾和槍傷一名庭警,最後被多名警員制服,受審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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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3 T( l6 e. ]5 ^有死囚被針扎足兩小時多番上訴失敗後,加德納上周五出庭聆訊,法官指他將要接受行刑。他表明希望被五人行刑隊用來福槍槍斃,因這樣可死得更快,相反打毒針處死若有差錯,他就要受盡煎熬才能死去。美國自 1980年代初開始採用打毒針給死囚行刑,因為相對較人道,合乎法例中指死刑應「快速無痛」。但過去曾出現打毒針打不死的情況。去年 9月俄亥俄州一名姦殺案死囚,找不到合適靜脈注射毒針,兩小時被針扎至少 18次仍未死,令法院要下令押後死刑。$ x7 W% S+ z- Z  D3 m0 Q
受害人家屬反對行刑自美國 1976年恢復死刑以來,猶他州是全美執行死刑的 35個州中唯一仍有槍斃的州分,並准死囚選擇槍斃或打毒針,之前兩名男子分別在 1977和 1996年被槍決。至 2004年州議會立法取消死囚的選擇權,但像加德納這些早已被判死刑的囚犯則不受影響。當地目前有十名死囚,連同加德納在內,至少有四人希望被槍斃。當局已決定在 6月 18日槍斃加德納,但伯德爾生前的女友唐娜.紐和父親都表示,本身是和平主義者的伯德爾,相信也不想加德納被處死,唐娜.紐說:「若加德納只是槍傷他,他仍然在生,會為加德納辯護。」加德納代表律師就表示,會再次向當局申請押後行刑日期,並上訴到猶他州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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