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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馬來西亞] 兩度遭執法員充公 雞販拿棍力保貨物 [打印本頁]

作者: kor9996    時間: 2010-3-21 06:51 PM     標題: 兩度遭執法員充公 雞販拿棍力保貨物

地點:巴生池龍花園5.39.217.76" x$ X( y% q1 I$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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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販拿棍力保貨物
* b$ p8 X1 w. q- i5 M6 C6 f0 a5.39.217.76(巴生21日訊)繼數日連開傳票罰款后,巴生市議會執法員今早再度前往池龍花園早市展開充公行動,其中一名公市雞販不滿今日兩度連遭充公,一怒之下拿出木棍力保貨物,以免損失慘重。 當地已被合法化卻未取得正式執照的小販,上週二投訴頻遭執法員指非法營業而接獲傳票,今日再有2名雞販投訴,不滿貨物被充公。 忍無可忍 十多位執法員在今早7時許,到該早市充公違例小販的貨物,一名在公市營業的雞販,因在店前走廊擺檔,二度遭官員取締,首次被充公千多令吉貨物,事隔數小時后,官員再次來充公,以致業者忍無可忍,氣得拿出木棍才保住貨物。 另一名早市雞販則不滿一名執法員在行動中動手拉他,眼睜睜看著官員充公攤架,損失逾百令吉。 小販隨后向巴生市區流動小販公會主席葉金發投訴上述事件。 葉金發: 已與劉天球會達協議
  g: Z) }% v2 Q3 E: }4 @# J6 `5.39.217.76要求林立選速發執照
流動小販公會主席葉金發說,自販總與行政議員劉天球開會達成協議,合法化池龍花園早市后,以市議員林立選為首的7人小組,迄今仍未開會討論如何處理小販執照等細節問題。 他要求林立選釐清問題,盡快發出執照給合法小販,若無暇處理就把問題交給其他市議員處理。 他說,公市小販面對的問題並非由流動公會處理。 同時,他也澄清,該會沒有向非法小販收取租金和發出收據。 林立選:致函市會要求開會tvb now,tvbnow,bttvb7 ?3 z3 ?7 |# d6 i: |
邀有投訴小販對話 市議員林立選說,合法化池龍花園早市后成立的7人小組,原訂在農曆新年后開會討論把濕貨小販遷入公市,惟流動小販公會主席葉金發表示不用開會,一切根據當初合法化會議達致的結果進行。 他說,他在元宵節后透過該公會成員通知葉氏開會事宜,后者表示不用開會,根據3造會議達致的結果行事。 “市議會小組在去年12月決定合法化早市小販,1月召開的3造會議也通過合法化條件是不能售賣濕貨,一律需遷入公市,后來再豁免允許2006年之前營業的水果和菜販繼續擺賣 。” 林立選說,7人小組當時要開會討論和協調其他濕貨小販遷入公市。 他說,他已致函市議會,要求執照組、財務組和執法組開會瞭解該早市的問題,並邀請有投訴的小販對話,不要再通過公會傳達,以直接聽取小販問題。 所有真物被充公
- N* B+ ~6 S# Z" o1 m5.39.217.76*呂進佳(38歲,公市雞販) 公市空間狹小,所以我在商店走廊設攤擺賣,今早7時10多位執法員突然來取締,所有貨物都被充公。 2小時后約9時許,他們又來充公貨物,我一氣之下拿出木棍保著貨物,官員才肯離開。 我不是偷和搶,只求能平靜地做生意,花費數千令吉購貨只能賺得數百令吉。 官員阻收貨物
  L" Z6 G# [% ]. C' d*駱建興(早市雞販) 一批執法員今早要充公我的貨物也不允許收檔,我苦苦哀求也沒用,其中一名官員還把我拉住,讓同僚把我的攤架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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