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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美洲] FBI臥底滲透Facebook被轟 [打印本頁]

作者: 咖啡愛奶茶    時間: 2010-3-18 09:45 PM     標題: FBI臥底滲透Facebook被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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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外電十六日消息:在熱門社交網站MySpace、Facebook和Twitter交友要當心,因為新朋友可能是聯邦調查局(FBI)特務。據報道,聯邦特務會以查案為藉口,在Facebook建立假帳戶,使用假身份當臥底,以便與嫌犯交友通訊,並蒐集線索。此舉已引起各界爭議,認為這些網絡間諜侵犯私隱。
9 w8 G  Z* _' Z2 @6 W( M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美國法律顧問組織「電子前線基金會」近日公開的司法部備忘錄顯示,互聯網的社交媒介實在是執法部門的恩物,派出網絡臥底在這些媒介查探,往往大有收穫。除了Facebook,LinkedIn、MySpace、Twitter等其他媒介亦有執法部門線眼。唯一問題是,採用這樣的手法查案,有可能違反網絡道德,甚至違法──基金會是在入稟控告司法部後取得該份備忘錄。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O9 \3 v! j; A* e; ]2 P* p
眾所周知,探員很早就開始冒充孌童者等假身份,在網上聊天室尋找兒童色情物品走私犯和疑似性罪犯。若得到法庭頒令,他們可以逮捕疑犯和查閱疑犯的電郵。Facebook、MySpace等公開得多社交網站,用處當然更大。照片、狀態更新(status update)、朋友名單,統統都可以提供重要線索──這些資料往往是「公諸同好」,毋須與該用戶有任何溝通也可以閱讀。
2 Q/ L& B6 W& E8 z, L4 l1 m3 x「更新」成不在場證據 tvb now,tvbnow,bttvb. `: @; r! R8 z
司法部備忘錄一個名叫「在調查刑事案件中的用途」的章節稱,探員可以利用疑犯的社交網站用戶檔案去推斷他們的犯罪動機、追查他們的下落,甚至把他們的通訊內容(例如Facebook狀態更新)用作證據。探員又可以藉著照片追查贓物(如槍械和珠寶)的地點。另外,在分析不在場證據是否屬實時,又可以查閱疑犯的Facebook狀態更新和Twitter博客內容。朋友名單則是證人和線人的上佳來源。備忘錄建議探員利用Facebook來幫助調查疑犯的個人背景,又稱Facebook經常應美國執法部門的緊急請求與其合作。
$ V& b2 K4 `: u$ s/ H5.39.217.76FBI利用Facebook成功偵破的案件多不勝數。例如,美國銀行詐騙案通緝犯馬克西.索波去年在墨西哥玩得快活過神仙,在潛逃期間天真得把遊玩時拍下的照片放上Facebook,結果被潛伏於Facebook的FBI特工輕易逮捕。在墨西哥落網的索波,其Facebook網頁只向朋友開放,但朋友名單卻是公開,恰巧有一名朋友竟然是一位不知道他被通緝的前司法部職員,他最後充當FBI的線人,把他繩之於法。不只美國,意大利的執法當局日前亦利用Facebook成功拘捕通緝犯,那是一個名叫帕斯夸萊.曼弗雷迪的黑手黨成員。 tvb now,tvbnow,bttvb4 b" h5 F; k* u+ B+ `7 z* O2 X7 G
犧牲網民私隱惹爭議 ) O4 O/ Q0 k, L
不過,「網絡特務」滲透網絡世界,難免會令網民感到自己被監視。「電子前線基金會」獲得這些文件後,已向聯邦法院控告當局這些侵權的措施。該團體希望迫使政府向外界公開這項運用社交網站進行犯罪調查、蒐證和監視的政策。
$ P% [" J' |; ?' z9 L7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另外,「網絡特務」也涉嫌違反社交網站的守則,知法犯法,因為根據Facebook的用戶條約,用戶定必提供真名實姓,不得提供虛假資料或未得他人同意而以其姓名登記帳戶。司法部備忘錄本身,亦在在一個關於網絡臥底的章節中提出疑問:若探員違反了網站的用戶守則,會不會是違法之舉?文件本身亦沒有回答這個問題。 8 J3 T9 B- R. @% z$ E% v! M
曾任美國網絡安全案件檢察官的馬克.茨維林格指出,以現時情況看來,當局必須對執法部門進行仔細的監管,避免探員濫用權力,侵犯網民私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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