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不放弃挑战马哈迪革职合法性 m* b8 X; @# G- |6 g4 T; B) @ 安华再入禀联邦法院要求检讨 |
| 3月10日 傍晚7点52分 |
| 尽管联邦法院已裁决,马哈迪在12年前革除安华副首相和财政部长职位的决定合法,但这名国会反对党领袖还是不愿罢休,今日再度入禀联邦法院要求检讨裁决。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o$ S1 u- t4 e& K! ?% ?9 K) n 根据《马新社》报导,安华是在今日向通过卡巴星律师楼入禀申请,要求联邦法院检讨本身在3月8日做出的裁决。 指裁决犯下严重法律错误tvb now,tvbnow,bttvb2 Q9 e8 W$ k% Y. W" C- W, o. G 安华(左图)在宣誓书要求联邦法院援引固有的司法权,在联邦法庭条规第137条文下检讨其案件,避免他遭受不正义的待遇。他表示,联邦法院的裁决已经违反联邦宪法第43(5)条文,该条文明确表示国家元首一人,而不是首相,有权在首相劝告下,撤回其内阁职位。 5.39.217.76! p1 G# n! _' U5 @8 l; H 他指出,联邦法院之前的法官在否决其案件时,声称首相有权委任和撤回其职位的裁决,已经犯上严重法律错误。 他也声称,这形同声称宪法第43(5)条文是虚无的程序,对宪法起草者的一项侮辱。此外,联邦法院的裁决也经不起司法的审核。 5 ~# o1 _6 H% A2 Y- B. @ 法院相信敦马已劝告元首- y* [. h9 V" H/ c1 R tvb now,tvbnow,bttvb+ ^& f5 m6 N1 t& P8 V 以上诉庭主席阿拉勿丁( Alauddin Mohd Sheriff)为首的三司是在周一否决安华的上诉,指法院相信马哈迪曾经劝告国家元首开除安华上述两个职位。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I3 I: X: l+ _2 l* \9 _ 他也指出,元首在君主立宪制度下,必须根据首相和内阁的劝告行事,革除有关的职位。 尽管如此,安华仍坚称,当时元首并未被咨询或同意其革职。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f, \8 R$ ]' C" k6 @! i$ Z% S 他指出,他曾在慕尼黑遇到时任元首端姑查化,后者告知他其实并不赞成此事,并且对未按照正当程序开除感到难过。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6 s. |3 t' E- Q3 ` ; t+ Z" a# L6 |# s7 S! J 入禀高庭和上诉庭皆落败 5.39.217.76% Z: v# F1 b. v' {7 S 安华是于1998年11月3日入禀高庭,要求宣判前首相马哈迪在1998年9月2日,革除他的内阁部长职位时违反联邦宪法43(5)条款。 联邦宪法 43(5)条文说明除第(4)款的规定,除首相外,其他部长是根据国家元首的意旨任职,除非任何部长之委任已被国家元首根据首相的劝告革除,不过任何部长可辞职。 5.39.217.76& ^$ Q( I$ {3 a1 q9 Y7 K2 P. C 安华也要求宣判他的被革职不合法,以及宣判他仍是大马内阁的一名部长。首相及大马政府被列为此案第一及第二答辩人。 高庭于1998年12月23日撤销安华对首相与大马政府的诉讼。接着,安华提出上诉,但是上诉庭三司于2007年4 月25日驳回,指他于1998年9月2日遭革除副首相兼财政部长的职位为不合法、无效及违宪的上诉。- g2 N" h3 T/ J* @. x* R" f) m& t 当时上诉庭裁决,革除任何部长是首相的权力,他可以在任何时候劝告国家元首革除任何部长,而国家元首需依据首相的劝告行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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