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局援助對象歸類7种
1.兒童(依据2001年兒童法令所釋示) 2.殘疾人士 3.老人 4.貧困人士(依据1977年窮人法令所釋示) 5.家庭(即少女及婦女、單親、家暴受害者、窮人及擁有家庭問題者) 6.天災災民 7.慈善福利團體社會福利局7大服務項目
1.經濟援助 ★老人:60歲以上,無法工作,家庭月入低于720令吉,可獲最高每月300令吉援助。 ★單親家庭:家庭收入低于每月720令吉,依養育孩子人數計算,每名孩子每月可領100令吉,最多可獲每月450令吉。 ★照顧殘疾人士:殘疾人士無法工作,家庭收入低于每月3000令吉,最高可獲每月300令吉。 ★殘障人士:(有工作能力)月薪低于1200令吉,有殘障人士証件,可獲每月最高300令吉。 (無工作能力)有殘障人士証件,每月可獲150令吉。 ★其他:貧窮人士或失業者,凡18歲以上,月收入低于720令吉,每月可獲最多175令吉,一旦有工作后,援助馬上中斷。 ★天災災民:提供救濟品、安頓場所及經濟援助。 2.庇護援助 ★安頓18歲以下的家暴孩童或孤兒、棄嬰,並照顧他們起居飲食、教育、醫療等,並負責監護他們,及處理一些法律事務。 ★安頓及照顧孤老。 3.兒童 ★負責輔導、協助或照顧18歲以下犯罪兒童或少年,其中包括送往青年所或感化院的兒童及少年。 ★負責調查18歲以下的犯罪少或兒童背景、家庭狀況等,在寫報告提呈給法院,以作審判。 4.老人與家庭 ★負責安頓孤老,如給予援助金或送往養老院。 ★協助及輔導家暴受害者、強姦受害者等,並對面對問題的兒童、婦女、少女給予庇護及援助。 5.殘疾人士 ★給予殘疾人士援助及協助。(如第1項) 6.社會服務令 ★負責調查18歲至21歲犯罪少年的家庭狀況等,在寫報告提呈給法院,以作審判。 ★若18歲至21歲犯罪少年獲判社會服務令,還需負責輔導、安排他們履行服務令。 7.托兒所 ★社會福利局負責調查及確保托兒所設備、操作等,是否符合兒童安全規格。 ★凡托兒所皆需獲得社會福利局批准才能營業,並要遵守該局所發佈的指南。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5.39.217.76/) | Powered by Discuz! 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