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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烈士陵园岂容“县团级”挤占 [打印本頁]

作者: ivankong    時間: 2010-2-25 12:15 PM     標題: 烈士陵园岂容“县团级”挤占

一些有权势的人把墓修进了烈士陵园,他们的骄横、放纵,让老百姓深感不安。. k( @4 W. O2 V+ M, r
2月24日《西安晚报》报道,烈士陵园本是为革命事业抛头颅洒热血的烈士安息之地,但陕西商洛区烈士陵园管理所却将陵园一角修建成商业公墓并高价出售墓穴,引起当地群众不满。陵园管理所办公室一陈姓男子听到记者想给父母购买墓穴后问:“你父母是什么级别?”当听说是外地工作的科级干部时,该男子连连摇头说:“那不行,要安葬到里面的至少都是县团级干部,国家也不允许陵园内埋葬其他人的,这都是为了照顾部分老领导才弄的。”
* r5 }$ `' T: q( ]- N) E; K# j读到这样的报道,心里真说不出是啥滋味。按说,对于少数官员搞特殊、耍特权,老百姓即便再有意见,再愤慨,面对一些地方的现实,无法理解也只能理解,无法接受许多时候也只能被迫一点一点地接受。可商洛区的这个怪现状算是咋回事吗?5.39.217.765 g  E1 w, ^" T3 {! v
按照规定,第一,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范围内的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在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的,应当经原批准公布的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同意;第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范围内为烈士以外的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或者安放骨灰、埋葬遗体。可眼下倒好,《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和《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的这些明文规定,到了商洛却要么被视若无物,要么就干脆被弃之一旁。
, R! L) H' D' S5 Q* V有人潜心弄出了不成文的潜规则,在烈士陵园空余的地界上,修建成商业公墓并高价出售墓穴专门用来照顾那些县团级及以上的老领导,而无职无权的老百姓无论是本人或是他们的父母,百年之后若想在此安歇,门儿都没有,想都别想。对此,你能不哀叹自己无权无职的痛楚吗?你又怎能不对商洛这个地方一些县团级们的骄横、放纵深感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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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SIR    時間: 2010-2-25 08: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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