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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沒署名指遵從州政府決定 國能發信賠每戶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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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or9996
時間:
2010-2-7 05:06 PM
標題:
沒署名指遵從州政府決定 國能發信賠每戶100
萬撓新村高壓電纜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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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署名指遵從州政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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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能發信賠每戶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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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自堅(前排右4起)及顏貝倪矢言帶領村民奮鬥到底,爭取高壓電纜繞道。
(萬撓6日訊)萬撓新村居民日前突然接獲一封沒編號、沒簽名、沒署名,僅有國能公司標誌信函,內容竟指國能會遵從州政府決定,給予每戶受影響的住家100令吉賠償金,令村民、代表律師及當地人民代議士大感震驚!村長吳亞九指出,他于前日(星期四)約下午二時返抵家中時,發現一名郵差站在其家門口前,與其太太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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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郵差手上持著約20封信函,並要求我在簽收后,分發給住在第7路至第10路的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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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由于村委自新村爆發高壓電纜風波以來,開始拒絕接收任何來自國能公司信件,他即要求該名郵差把所有信件退回給國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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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有一戶村民已搬遷至吉隆坡舊巴生路,也接獲這封信件,看清楚后才知道事態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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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撓區州議員顏貝倪今日在其辦公室召開一項匯報會時說,國能在信內指雪州政府已在行政議會上通過,該公司必須賠償100令吉給屋主,並會在3月15日正式進入新村動工拆屋,涉及的屋主必須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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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貝倪說,這封信內只有國能公司標誌,沒有編號及任何人簽名,令她質疑這封信的確實性,是否有人冒用州政府的名義,來發表這種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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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聯政府執政后,早已決定撥地給國能進行繞道工程,村民也不曾說過要接受賠償,而是爭取繞道,有關100令吉的賠償金是從何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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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強調,若這是前朝政府的決定,該公司應該知道前朝與現任政府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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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盡快向雪州大臣稟報此事,以決定是否要對該公司採取法律行動。我也質疑國能此舉是在試探村民,並分裂村民的團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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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提醒村民若接獲任何來自國能的電話或信件,必須馬上通知村長吳亞九或她,村民在這一刻必須團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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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自堅:曾說準備8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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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能如同自打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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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貝倪(右)疑國能冒用州政府名義,向村民發放含有誤導性的信件。左起為吳亞九及梁自堅。
村民代表律師梁自堅指出,國能在聯邦法院上說該公司已準備好830萬令吉作為賠償金,若每戶只可獲得100令吉,意味著該公司的代表律師在庭上所說的並非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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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受影響住家有逾20間,若國能會賠償830萬令吉,每戶平均可獲得40至50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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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綠色工藝及水務部長拿督陳華貴已答應于本月23日會見我們,屆時,我們會向他反映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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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自堅也是士拉央區國會議員,他說,除了萬撓新村村民反對,甘榜柯蘭亞、萬撓新村、李金獅村、萬撓16哩新村及三育華小等,也同樣反對高壓電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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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甘榜、新村及學校會派出代表與我們一起和陳華貴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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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他也會針對此事發信給國能,要求該公司針對這封沒有編號及署名的信件,作出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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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貝倪也說,此做法是非常不尊重州政府,他們會援引另一條文,即《1990年電流供應法令》第14(1)條文,再告上聯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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