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然而面对此挑战,出现了两个契机,一是教会或者宗教信仰者,可重新检视宗教信仰与现实的关联,思考过去宗教陷入私人化,而忽略普遍公义的缺陷。二是,回教党没有随同巫统起舞,以争夺激进的回教立场,这应该看作,积极面对多元社会的尝试,开启了该党思考宗教与多元社会的问题。公仔箱論壇$ \& H' O" C/ q: T/ Y$ W
1982年,时任首相马哈迪为收编民间蓬勃的回教运动,将当时回教青年领导人安华(左图)引入执政党,随后两年开启了“在国家行政上吸纳回教价值政策”的年代,于是回教建制在国家制度内着根:回教银行(1994年)、回教司法局(Jabatan Kehakiman SyariahMalaysia,1996年)、回教发展局(Jabatan Kemajuan Islam Malaysia, JAKIM ,1997年改组成)。
2004年,11个非政府组织成立“第11条款联盟(Article11),以捍卫信仰自由;2005年,律师公会等组织呼吁成立跨宗教理事会(Interfaith Commission of Malaysia,ICM),但均引起部分回教组织强烈反对,并数次粗暴施压解散他们的研讨会。5.39.217.76- T$ B% f$ E- J5 ~5 T
因此,社会成员的认同趋向单一,较强调先天的继承,即血缘、家庭、语言与宗教等因素,所以行为容易受集体影响,反映了情感、文化与历史传统的巨大作用。相反的,现代社会的公民的利益趋向复杂,影响人们的行为,较是理性的计算,与组织化的利益考量。
德国神学家默茨(Johnn BaptistMetz,右图)倡“新政治神学”,呼吁以实践优位的立场,积极看待处境的要求,关注普遍的公义问题。例如,在第三世界某些亵渎人的尊严、剥削、种族主义的情况,应该“以反抗和变革的范畴表述基督教的上帝言说”,教会应该是“具有社会批判自由的信仰建制”。默茨批评在现代社会,宗教有蜕化为“私人化的危险”,即宗教完全适应了公私领域分化的现代社会,表面上信仰是尊崇个体的自由抉择,实际却是服膺生产体系的要求,丧失了宗教原初的表现。
回教党否定既存宪政体制的正当性,宣称人拟定的宪法不能是一国的最高法,只有《可兰经》才能享有最高原则的地位。同时在与巫统竞逐时,不惜抛出一切宗教语言,甚至抨击巫统为“异教徒”。因此,回教党面对现存体制时,往往将其视为消极的障碍物,于是回教国与现存的宪政体制就处于“零合关系”,得此失彼。|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5.39.217.76/) | Powered by Discuz! 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