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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
控方證人爆一上司曾阻捕主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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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jwah
時間:
2009-12-8 07: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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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證人爆一上司曾阻捕主謀
初級法院昨審理去年五月司警偵破的一宗販毒案,兩名負責運毒的青年俱指證首被告為幕後主謀;被控販毒罪的首被告反擊稱遭兩人誣告,從沒參與販毒活動。控方證人作供時稱,根據線報在三不管地帶拘捕兩名運毒青年,按兩人口供擬採取圍捕幕後主謀時,一度遭直屬上司阻撓,險令行動鎩羽而歸。 首被告姓古(廿一歲)、次被告姓李(二十歲)、第三被告姓林(廿一歲),三人同被控以一項販毒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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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罪指二○○八年四月,三名被告開始從事販毒活動。古某為販毒集團主謀,負責安排不同的青年北上偷運“K仔”返澳,經分拆包裝後交由另一批青年在皇朝區夜場銷售圖利。案中,李某及林某負責北上“拖貨”,並於帶貨當晚到綠楊花園一網吧交貨予古某,事成後收取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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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五月三十日,司警根據線報在三不管地帶截獲剛自內地返澳的李某及林某,並在李的內褲搜出兩大包及一小包俗稱“K仔”及十粒俗稱“五仔”的毒品,兩人被捕後與警方合作,供出幕後主謀古某的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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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控方證人作供時稱,從接報一刻至後期圍捕幕後主謀行動中,一直向姓孫的直屬上司匯報,但至圍捕前,突接直屬上司“收隊”的指令,險令行動鎩羽而歸。後經得掃毒組高層領導批准再度行動,惜此時古某似有戒心,早有防範,警方在其寓所及身上未有所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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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檢察長陳達夫結案陳詞時指出,司警調查該案時有所失誤,令案中出現不必要的變數,增加庭審搜證的難度。雖古在庭上矢口否認販毒指控,反指遭李及林兩人誣告,將不實之事加諸他身上。但無可否認的是,李及林兩人從偵查至庭審過程中,俱指證應古某指示北上“拖貨”,李更詳細交代了因欠下古某二千多元,被迫“拖貨”抵債。同時,一名涉及販毒、現於監獄候審的嫌犯亦上庭證實,曾向古以五百元購入“K仔”,這些有力的人證,顯示了古有份參與販毒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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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決定明年一月五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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