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很多人都聽過「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個成語典故,典故本身是諷刺宋代太守田登的,說的是避諱。眼下香港算是繼承了這種優良中國傳統:某某樓盤既避中諱亦避西諱,凡十三或四字的一概避去,整棟大廈不三不四,一避之下四十六層樓高避成了八十八層,既避了諱,又取了好意頭,卻惹來非議。這種做法在香港不算甚麼新鮮事,很多大廈和商場都是如此,旺角的新世紀廣場就是不設四樓而有五樓六樓的,但卻鮮有避得如此徹底,要知道上海的金茂大廈都不過是八十八層而已。如此一來給人的感覺就不單是避諱了,層數幾乎多了一倍,落差之大說不準就會令買家胡塗了。政府的說法是只要合乎邏輯樓數即可任編,那麼這個邏輯是一二三四五的自然數邏輯還是一二三五七的質數邏輯?更可能的答案是上層樓數比下層樓數大的這個邏輯。若按這個邏輯,一棟三層高的蚊型大廈就可編為八樓、十八樓和一百八十八樓,連香港的國金和台北的一零一都可以比下去,問鼎世界第一指日可待。+ e: }) M0 u2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