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A' O, D; C3 x職員稱按合約辦事翌日 8時許,大感疑惑的他即致電交行深圳支行查詢及要求凍結滙款,職員指他的確在澳門消費了近220萬,拒絕終止有關交易。身在香港的他即趕往深圳公安派出所要求徹查事件,可惜事與願違。他隨即到交行交涉,交行職員說要按合約做事,因此銀行無法中止付款;但更荒謬的是,即使銀行明知不法之徒盜取他戶口存款,也不會凍結滙款,「我問銀行如果人同提款卡都喺內地,但又收到短訊話我境外消費,可唔可以凍結滙款,銀行職員講咗一句『唔得』」。眼巴巴被人盜取220萬,又投訴無門,黃智明說對內地銀行信心盡失,現只好在不同銀行存款,分散風險。他指,過去半個月多次到交行及公安局交涉,換來的只是知道不法之徒在澳門一珠寶店花了他近 220萬,及由深圳公安局經濟偵查大隊接手調查,但220萬存款仍失蹤,「唔知可唔可以攞番啲錢,啲公安話就算攞得番,最快都要半年之後。」公安局又對黃先生說,他並非第一個遇事的苦主,過往曾發生類似個案。公安人員指內地盜用資料的手法五花八門,例如在櫃員機安裝閉路電視,或從遠處利用高解像攝錄機偷拍櫃員機,甚至利用儀器,在毋須觸碰信用卡情況下盜取資料。協助黃智明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對於內地交行不肯凍結滙款終止違法交易表示震驚,他將去信內地銀行監管機構研究這是否存在漏洞。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湯家驊指,根據本港法例,客戶與銀行之間是債權人及債主關係,如客戶存款被盜取,責任及損失應屬銀行。但他指,內地銀行有關條款或與本港銀行不同。公仔箱論壇: }& v. [# m/ T0 Q) {; F* {1 R!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