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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馬來西亞] 安华上诉书非以巫文撰写 上诉庭驳回马哈迪诽谤案 [打印本頁]

作者: tty_2005    時間: 2009-10-20 10:26 PM     標題: 安华上诉书非以巫文撰写 上诉庭驳回马哈迪诽谤案

上诉庭以上诉书并非以马来文撰写、存有技术缺陷为理由,驳回了人民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依布拉欣起诉前首相马哈迪诽谤并索偿马币一亿元的诉讼案。安华在2006年1月27日入禀高庭,起诉马哈迪于2005年9月9日的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的新闻发布会上,称他是同性恋者、做了违反回教教义的行为,破坏他的声誉。当时马哈迪说道:“我不能允许一个鸡奸者在我的内阁”、“试想象若有一个同性恋的首相,没有人是安全的。”1 }" r1 O) q8 W7 @! C3 N
但在2007年7月,高庭裁定马哈迪的言论是公正的,并符合公共利益,遂判决安华的诉讼不成立。过后,安华向上诉庭入禀上诉申请。
) }; `+ E+ V" D7 C$ v7 W5.39.217.76林甘是马哈迪代表律师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v! x1 n& a; {/ Q! E; M
安华要重新申请被驳回

$ m& r! f, _7 }4 a9 @; T6 z4 V" |$ stvb now,tvbnow,bttvb无论如何,以阿都马力仪萨(Abdul Malik Ishak)为首,连同阿查哈(Azhar Ma'ah)和赛阿末希尔米(Syed Ahmad Helmy Syed Ahmad)的上诉庭三司,今天接受了马哈迪代表律师林甘(VK Lingam,右图)的申请,撤销这宗诉讼,并谕令安华支付堂费。
  @$ l. p) y' F5.39.217.76上诉庭驳回安华申请的理由是,他的代表律师并没有以马来文撰写申请上诉书。除此之外,安华代表律师没有在上诉书中签名,因此有关申请存有缺陷。
4 d; [0 j9 f% e& J: g! O* C1 ctvb now,tvbnow,bttvb阿都马力仪萨表示,上诉法院是在细读了有关书面陈词后,才作出这项决定。随后,安华要求以马来文重新作出申请,但还是被法庭驳回。
5 I  U4 h" R% P  }, z马哈迪曾在1998年以安华肛交的罪名革除了他的副首相职位。接着,安华被控贪污与渎职和肛交,被判入狱六年。然而,他的肛交罪名已经在2004年前首相阿都拉上台后,遭联邦法院推翻。
+ k4 s+ o% ~' B3 h9 ]& ]" r9 W马哈迪在此案的代表律师林甘是“林甘短片”的主角。2007年9月,“林甘短片”在安华的记者会上首度曝光,林甘被揭发曾于2002年致电给马来亚大法官阿末法鲁斯(Ahmad Fairuz Sheikh Abdul Halim),表示他将说服陈志远和东姑阿南(Tengku Adnan bin Tengku Mansor)游说当时的首相马哈迪擢升他出任上诉庭主席(P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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