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模特兒仲介辣妹陪酒 律師:觸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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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on519
時間:
2009-9-16 09:43 AM
標題:
模特兒仲介辣妹陪酒 律師:觸犯刑法
特兒在出名前要賺錢並不容易,模特兒界爆出年僅18歲的新秀齊麟仲介年輕辣妹下海陪酒,當媽媽桑賺錢。兩性專家感嘆「齊麟」是「速食早熟」誤入歧途,而律師則表示,此行為觸犯刑法231條,齊麟已滿18歲,必須負擔完全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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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演藝圈吹起一股名模風,
林志玲
、
蔡淑臻
、陳思璇等模特兒在螢光幕前大放異彩,也吸引許多年輕、身材高挑的女孩 把進入模特兒界視為成名一途;但要在眾多模特兒中脫穎而出並不容易,在還未出名前只靠零星的走秀賺錢,薪水微薄。被凱渥發覺的夢幻之星齊麟,原本擁有傲人的身材條件,雖然她並不是當年第一名的模特兒,但被凱渥老闆洪偉明因比例完美而相中栽培,不料竟在齊麟滿18歲時傳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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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仲介年輕辣妹陪酒,當起媽媽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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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晚晴婦女協會、律師岳珍指出,齊麟的行為已經觸犯刑法,刑法第231條規定,不論男女意圖使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而引誘或容留之媒介以營利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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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兩性專家則對這種現象解讀為「速食早熟」,也就是超齡從事自身可以應付的行業;對於齊麟才屆滿18歲的年齡卻從事媒介情色交易,專家和律師都感嘆她誤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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