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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到法官家抗議 又創奇蹟… [打印本頁]

作者: zophia    時間: 2009-9-14 08:55 AM     標題: 到法官家抗議 又創奇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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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英夫/律師(台北市)7 c$ I. @5 k. S5 {7 Q5 t) A
一些支持陳前總統的社團及人民不滿扁案判決,竟前往該案審判長蔡守訓的板橋住家抗議。對於此種欠理性的行為,實在令人不得不搖頭嘆息,這是什麼時代了,還有這樣的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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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U1 P+ Q7 J# o" w5 u, r3 c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民主法治時代一切都是以法律為依據。對判決如有不服,國家設計的法律制度,是允許對該判決上訴。我國的被告也是一向如此的上訴求取平反,而事實上,很多案例顯示後來也獲得平反。但從來沒有人號召群眾前往審判長的住家抗議。這次支持陳前總統的社團及人民如此做,只是顯示台灣的法治教育不是很成功,而世界對台灣人民的民主修養不免會打折扣,愛台灣的人不可以這樣做。要抗議可以,就到法院門口抗議去吧!; q1 W6 O5 E3 k+ Q2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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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貪汙洗錢案不是獨任法官所主審,而是合議庭的審理。如有判決也不是一個法官或一個庭長所決定。群眾針對某一個人抗議,實在不知他們在抗議什麼?很多國家的卸任元首因貪汙而被判罪,擁護他的人民有到法官的家裡去抗議嗎?而台灣的陳前總統又不是第一個因貪汙而被判罪,我們的群眾實在不應該打破世界紀錄,創造世界的奇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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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當然不能否認陳前總統對台灣民主意識的提升,對台灣主權地位的提高,有非常大貢獻。但這與貪汙洗錢的犯罪與被判罪應是兩回事。如果這一點不了解,我們真要建議他們從小學讀起。 公仔箱論壇8 ?& e' u6 l' x( W( X(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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