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48個有蓋公共運輸交匯處昨日起納入禁煙區,違例吸煙人士會被票控罰款1,500元。另方面,食環署屬下兩個工會的代表在中區遊行,抗議要負責違例吸煙定額罰款的執法工作,聲稱將會消極執法。我們認為,政府經過長時間諮詢和論證,制訂出《定額罰款(吸煙罪行)條例》,並且逐步擴大禁煙範圍,體現政府堅決推行禁煙的決心,有利於市民免受二手煙危害,應該支持。不過,由於有蓋公共運輸交匯處的禁煙界限存有灰色地帶,較難確定,比在室內執法更容易引起爭拗。然則萬事開頭難,當局應該要求控煙辦將有蓋公共運輸交匯處禁煙作為執法重點,在初期不應過於依賴康文署、食環署及房屋署的指定人員,而應多派有經驗的控煙辦人員前往加強執法,力爭在車站上蓋禁煙方面開一個好頭。# h9 {6 [) }! s% n' 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