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莊耀洸﹕政府須棄用人唯親黑箱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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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tspi
時間:
2009-8-31 11:11 AM
標題:
莊耀洸﹕政府須棄用人唯親黑箱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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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政府建議分拆平機會主席及行政總裁職務,將主席兼職化,平機會竟表示支持,我們對此感到極度遺憾,這反映醜聞後的主席對政府千依百順,委員對平機會的角色無警覺性,難以寄予厚望。我們擔心,把平機會主席兼職化,會削弱他/她行使權力的能力,損害平機會打擊和消除歧視的效能。要根治平機會管理不善的問題,政府必須痛定思痛,改革現時黑箱作業用人唯親的委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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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機構主席應屬全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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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相信只有全職的平機會主席,才有全副時間及精力投入委員會的反歧視工作及管理運作。若主席轉為兼職,我們擔心他將會變成一種公餘的名譽工作,甚至淪為政治花瓶,而其全職工作,亦可能損害平機會的獨立和公信力,不符國際標準(註),與國際慣常做法脫軌。若找到一名有承擔的業餘主席,要他放下本職的工作處理平機會事務,對他亦不公平。再者,主席由全職轉為兼職,其薪級點下降,連帶在建制中的位階下降,既削弱爭取最佳人選的條件,亦有礙主席與行政部門打交道時所發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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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機會近來屢遭批評管理不善,並非沒有設立行政總裁所致。否則,按政府的邏輯,則申訴專員公署及私隱專員公署都屬管理制度不善,要設立行政總裁以削弱專員的權力,我們對此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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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的癥結在於政府的委任制度。現時制度排除異己、用人唯親,以及拒絕公眾參與和黑箱作業,以致委任了欠缺反歧視往績及欠缺承擔的主席,以及不少唯唯諾諾、出席率低、工作有欠積極的委員。政府必須對症下藥,反省及改革其主席和委員遴選的準則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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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選過程須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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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必須確保下一任平機會主席擁有《巴黎原則》所要求的特質,包括:他/她對人權工作有明確承擔、深入認識和豐富經驗,具公信力及獨立於政府。為確保主席符合上述條件,招聘和遴選的過程須具透明度,並充分讓公民社會積極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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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政府應參考《巴黎原則》以設立遴選委員會,廣納多元化的公民社會團體代表作為遴選委員,包括來自捍衛人權和反歧視工作的非政府組織、弱勢社群及其服務機構的人士,有關的社會和專業團體及立法會代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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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選委員會在依照《巴黎原則》並廣泛徵詢公眾的基礎上,制訂和公布有關遴選準則和程序,公開招聘平機會主席,包括歡迎公眾提名。爾後,委員會按照遴選準則挑選數名入圍人選並公開入選名單,提供入圍人選的履歷和工作抱負,舉行公眾諮詢,讓公眾與候選人直接對話,最後才選出一人,供特首委任,以清晰展示遴選全程的獨立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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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巴黎原則》是1993年聯合國大會通過有關國家人權機構的國際標準,請參考Commonwealth Secretariat,‘National Human Rights Institutions: Best Practice’(London,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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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是香港人權監察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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