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N, e# R: M( i6 ` 再者,通識教育科雖然分為六個單元,但六個單元彼此環環相扣,不是獨立的六科,通識的試卷也是綜合六個單元而擬定,並不存在可以一題用中文,一題用英文去作答,若在一題目內,又中又英,便更不像樣了。 tvb now,tvbnow,bttvb8 U. U F }# {, q* s. d' K
$ i5 j2 A+ Z9 H& `+ o 老師教授及學生學習的模式也不應該是獨立的,而在學與教方面該有綜合能力的培訓,這才是通識教育科精神的所在。即使設有雙語試卷,也不可能讓學生在應考時,自行選擇採用何種語言作答。語文是表達思維的工具,負責任的學校在培訓學生時,該按學生的能力,培養學生以一種主要語文作思維和表達論點的工具,在教學與評估方面互相緊扣,這樣才可以達致有效的學與教。若學生能力足夠表達,用英文應沒有問題;反之,半中半英,不中不西的培訓對學生的學習更為不利。只為了「保存」英中的「全英招牌」,並不是教育專業工作者應有的表現。若要再實行「過渡方案」,教育局宜重新思量「微調教學語言」的整體策略,並考慮重新執行2005年報告書的要求,在四年過渡期後,執行各科全英授課的規定,以貫徹教育局第9/2006號通告的要求,造福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