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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田北俊:醫療事故不可視作等閒 [打印本頁]

作者: vesuvius    時間: 2009-8-25 07:14 PM     標題: 田北俊:醫療事故不可視作等閒

除了良好的制度以外,如何盡力避免員工以得過且過的心態辦事,如透過適當的罰則,令其加倍警惕,才可防止類似事故一而再的發生。醫管局必須嚴正處理醫療事故,不論是前線或高層,如果證實有錯,均必須接受適當的處分,絕不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否則只會縱容姑息養奸的文化,醫療錯失事故也只會不斷重演。" z$ R, h1 g% i- c

9 m/ |9 k5 V) j. Z- L公仔箱論壇  公立醫院近年時有發生醫護人員重大失誤事件。最新一宗是伊利沙伯醫院發生的調錯嬰兒事故,不幸中的大幸是由於其中一位「醒目」媽媽,發現嬰兒的識別手帶鬆脫,而在床上找到的手帶卻是另一名嬰兒的,才揭發出今次事件。雖然經過DNA的檢測,錯調嬰兒的真正身份得以確證,但事件對兩對父母親都造成了一定困擾。據報道,其中一名產婦更需要安排心理學家輔導,而不少在公立醫院生產的母親更是憂心忡忡,甚至有為子女進行DNA檢測,以防錯認自己的嬰兒,端的是一石激起千重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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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層出不窮 5.39.217.767 z% L. F- ~3 o" [-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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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醫管局在事故後,即時改善了一些程序以防事件重演,例如規定產房職員為嬰兒腳隻全戴上腳帶,以代替容易鬆脫的手帶,並需在母親面前為新生嬰兒佩戴腳帶,及由職員簽名作實等。而局方又會成立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於四周內提交報告,以決定今次事故的員工責任。不過,是否單靠改善程序就能夠「一勞永逸」的避免事故再次發生呢?以過去醫管局處理醫療事故的往績來看,我就信心不太大了!* v- n8 y8 y" B; W

3 Q  m7 \2 p0 G5 o" T! T# P5.39.217.76  由於今次調錯嬰兒事故,涉及多重人為疏忽,明顯是有關的醫護人員工作態度草率,沒有依足程序辦事。例如職員本應分別列印嬰兒的腳帶及手帶,及即時戴上,但他們卻沒有按指引,即時核對手帶與腳帶的資料是否相符,而接下來連續幾更的護士竟然也沒有按程序進行核對,使錯誤延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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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有甚者,醫管局竟然在今次調錯嬰兒事件發生後九天才向公眾交代,而且要不是其中一名「受害父親」在個人網誌寫下不滿,讓傳媒知悉的話,醫管局便打算以保障病人私隱為理由,留待日後於醫管局的雙月刊《風險通報》內,以不記名方式匯報,淡化處理了事。最離譜的是,在出現問題後,甚至連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嶽也較傳媒更遲才獲知事件,難怪周局長大發雷霆,對醫管局申斥一番。tvb now,tvbnow,bttvb* D( Y& x( z% G# _! |+ B

: u) v4 a- {6 n# w8 @9 G公仔箱論壇  正如古語有云:「徒法不能自行。」人的因素是十分重要的。假如醫護人員一味抱得過且過的態度,則縱使醫院訂定「再多再完善」的程序指引或守則,也只會是徒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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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因如此,我認為除了良好的制度以外,如何盡力避免員工以得過且過的心態辦事,如透過適當的罰則,令其加倍警惕,才可防止類似事故一而再的發生。其實以往醫管局曾發生多宗醫護失誤事件,但事後有關員工都未有受到嚴重處分。例如聯合醫院曾將兩名病人血液樣本對調,令沒貧血的老漢無端輸了大量血,貧血者卻沒獲得適當照應,但醫院只對犯錯的化驗師作口頭警告和作人事紀錄。去年,明愛醫院門前發生「見死不救」事件,當中一名心臟病發的貨車司機未獲適時搶救,終告不治後,醫管局對兩名醫院高層採取凍薪及暫停升職至少十二個月處分,這懲處本來不算十分嚴厲,但其中一名高層卻正入稟要求推翻調查結果及懲處,可見醫管局是如何的不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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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i6 S3 K6 m: q( y  相信大家對早前揭發的贊育嬰兒錯調事件仍記憶猶新。事件竟在數十年後才被揭發出來,骨肉和親生父母,至今仍無法團圓,委實令人扼腕。我想我們固然明白公立醫院前線員工,很多時都承受巨大壓力,但今次事故,卻與工作繁忙完全沾不上邊,竟仍出現如此重大錯失,而院方高層的處事態度,更大有商榷餘地,故我認為,醫管局必須嚴正處理今次事件,不論是前線或高層,如果證實有錯,均必須接受適當的處分,絕不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否則只會縱容姑息養奸的文化,醫療錯失事故也只會不斷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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