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治看病貴 基本藥物制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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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ick19
時間:
2009-8-20 03:42 PM
標題:
治看病貴 基本藥物制度上路
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18日召開視頻會議,啟動和部署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以減輕百姓反映強烈的「看病貴」問題。
據新華網報導,藥價高漲以及醫療保障的不完善,使得中國居民「看病貴」問題突出。
據報導,為了保證百姓能用上基本藥物,減輕醫藥負擔,北京當局於2009年開始新一輪的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其中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是深化醫改的五項重點工作之一。
衛生部部長陳竺在18日的視頻會上指出,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有利於保障群眾基本用藥權益,促進「以藥補醫」機制的轉變,也有利於促進藥品生產流通企業資源優化整合。
視頻會上,由衛生部等九部門制定的《關於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管理辦法(暫行)》也同時發布。報導出管理辦法明確,基本藥物是適應中國基本醫療衛生需求,劑型適宜,價格合理,能夠保障供應,公眾可公平獲得的藥品。
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教授李玲指出,「基本」並不意味著是低水平、低層次的,國家基本藥物並不是指便宜藥、質量差的藥,而是真正價廉物美、能解決大部分老百姓疾病的藥。
另外,根據管理辦法和實施意見,中國要求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其他各類醫療機構也都必須按規定優先使用基本藥物。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藥品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於非基本藥物,用經濟手段引導廣大群眾首先使用基本藥物。患者也可以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買非基本藥物,納入報銷目錄的非基本藥物仍然可以得到報銷。
民族自治區內配備使用國家基本藥物目錄以外的民族藥,由自治區人民政府制定相應管理辦法。
2009年中國每個省要在30%的政府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到2011年,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到2020年,全面實施規範的、覆蓋城鄉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實施意見中還指出,基本藥物將全部納入政府定價範圍。實行基本藥物制度的區域,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的基本藥物實行零差率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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