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1 H2 h* d. r/ O5.39.217.76成都公安人員這次所作所為,最要害之處是脫離了「管理」的做法,藉故「管制」記者,把記者列為「罪案嫌疑人」,使記者失去行動自由。記者距離「犯罪」,只有一步之遙,而記者是否「犯罪」,就決定於公安人員的一念之間。這種情况,使香港記者對於內地公安人員,失去了基本的信任,從而破壞了香港記者到內地採訪的模式。此乃事件的關鍵之處。% Y4 b2 W& K' c# _5 z
- z' K- g3 c6 O# }' p5.39.217.76關於此事的跟進,據知now準備向成都公安局投訴,而昨日署理行政長官唐英年答覆記者提問時,表示會了解事件,再作跟進,立法會議員余若薇則認為特首這次一定要出手,向四川省政府尋求交代。這些進展是恰當的。now要鍥而不捨,務求得到合理交代為止,而特首適當跟進,以收保護香港記者之效,是應有之義。公仔箱論壇. d1 P1 l1 G+ U* a) v6 X# n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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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採訪權保障記者安全 5 P+ j! t2 U% k. btvb now,tvbnow,bttvb " u0 `, w3 f! ~: {7 t5.39.217.76NEA有不可推卸責任 公仔箱論壇( J4 B( b# c; p
香港的新聞團體不應讓事件不了了之,要採取主動,由新聞行政人員協會聯同記者協會等,約見中聯辦和港澳辦官員,反映憂慮和提出意見。例如,起碼查詢日後若再遇到類似now記者的遭遇,香港記者可以怎樣做?拒絕搜查?還是報警?爭取藉着面談,找出一個讓記者遇事時趨吉避凶的指引。新聞行政人員是前線記者的上司,有責任為記者爭取採訪權和保障下屬的人身安全,因此NEA聯同記者組成的記者協會一起行動,是恰當的,也是NEA不可推卸的責任。 0 i% I1 @. }) c, F% X" `. P'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