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歐洲]
歐盟提47個關鍵原料境內生產計畫 提高原料自主性
[打印本頁]
作者:
kmarstar
時間:
2025-3-26 08:17 AM
標題:
歐盟提47個關鍵原料境內生產計畫 提高原料自主性
https://www.cna.com.tw/news/aopl/202503250401.aspx
& T+ ?: M. Y# v) D/ }
(中央社記者田習如布魯塞爾25日專電)歐盟去年通過「關鍵原料法」後,今天宣布第一批根據該法落實的境內投資生產計畫,包括跨歐盟13國的47個開採、提煉或回收工廠,目標在降低以中國為主的外來關鍵原物料依賴。
& z3 d8 J4 E A5.39.217.76
# x4 H$ K* ^) u7 T5.39.217.76
關鍵原料法(Critical Raw Materials Act)自去年5月施行後,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在27個成員國徵求戰略性生產計畫,今天公布首批名單,這47個計畫總投資額225億歐元(約新台幣8050億元),將可依該法獲得限期審查、便利籌資等優惠。
O+ u) l+ X, Q' r+ _/ ~
: l2 r; C# U$ J4 |4 V# ytvb now,tvbnow,bttvb
負責產業政策的執行委員塞儒內(Stephane Sejourne)在記者會上說明,關鍵原料領域長期是歐盟的盲點,直到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危機和俄烏戰爭敲響警鐘,而近來的地緣政治情勢變化更加速歐盟的迫切感。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w, h; ]: {4 d$ |4 ]5 m# D! ]' |) P
5 ~$ N# o* Y% l4 U0 d5.39.217.76
他強調,歐盟不會在中國鋰電池材料上再犯依賴俄羅斯石油那樣的錯誤。因此像在歐盟境內加工精煉鋰礦的計畫,擺脫目前幾乎100%仰賴由中國精煉的鋰,就是從產業供應鏈的重要環節提高歐盟原料自主性。
) Q" F$ K+ ?$ E- W9 o, G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9 n2 g+ \7 _$ ?; P- A7 w8 X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根據執委會資料,今天公布的47個計畫就有22個是鋰礦精煉廠或鋰電池回收處理廠,12個與鎳有關,11個為石墨烯(graphite),10個與鈷相關,總計在歐盟所列的17項關鍵原料中涵蓋了14項,許多是電動車等能源轉型的重要產品所需。
公仔箱論壇! l9 ]7 a# K4 W4 i1 x) c% R
& r1 l8 v) {( t7 \; C0 k4 ^3 B5.39.217.76
執委會還特別指出,在西班牙、法國、羅馬尼亞等地的4個鎂礦和鎢礦開採、加工計畫與軍火工業密切相關。
tvb now,tvbnow,bttvb9 w; H N5 h# d9 H
0 n7 g/ E' }* d9 r! ^, \7 y
塞儒內特別提到,日本提高關鍵原料供應鏈韌性的作法,為歐盟進行這套戰略計畫提供許多參考。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a7 s( G4 b) Q
公仔箱論壇/ s9 r6 {$ ]4 |7 C% e
日本曾在2010年因釣魚台爭議遭到中國報復,禁止稀土出口到日本,促使日本政府開始積極因應關鍵原料對中依賴問題。
t2 |- D1 V) x1 ~5.39.217.76
公仔箱論壇" f, Q9 s! j8 f- S: R2 N
總計歐盟這批計畫有25個涉及開採活動、24個加工處理、10個回收處理。由於原料開採常涉及環境爭議,預期將成在地焦點。根據關鍵原料法,採礦授權許可須在27個月內審查完畢,其他計畫審查期限是15個月。目前歐盟這類生產計畫的審查期長達5至10年。
公仔箱論壇( N8 K! j$ o8 A* |4 N* ^
& ?+ A% B: n" l- A9 M
關鍵原料法以2030年為目標,設定屆時歐盟境內關鍵原料的開採量占所有需求量10%,加工煉製占40%,回收再生占25%。同時,任何一項關鍵原料在所有價值鏈環節上,至2030年時來自單一第3國的供應量不得超過65%。
9 ]5 t/ ]5 G6 ^" E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5.39.217.76* D6 Q6 Q& ]3 k6 \+ j
這次公布的生產計畫均位在歐盟境內,至於歐盟國家與第3國合作在境外生產原料的計畫,則將在日後公布。(編輯:周永捷)1140325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5.39.217.76/)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