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巴紐案 邱義仁黃志芳遭公懲會撤職
[打印本頁]
作者:
leepuyun
時間:
2009-7-18 04:04 PM
標題:
巴紐案 邱義仁黃志芳遭公懲會撤職
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今天指出,前國安會秘書長
邱義仁
、前
外交部
長黃志芳在處理巴紐案過程中違失情節重大,公懲會下午議決將兩人撤職,並停止任用兩年。
' h4 ~- J" h+ _ L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巴紐建交案是邱義仁於95年8月間指示黃志芳辦理,並指派與中間人
金紀玖
聯繫,同年8月12日由中間人金紀玖、
吳思材
陪同訪賓與黃志芳洽談建交事宜,之後外交部於同年9月14日將2980萬
美元
匯入金紀玖、吳思材兩人於
新加坡
華僑銀行的聯名帳戶內。
& ~. V, K7 x0 `' q; S
公仔箱論壇( \1 t) @1 v3 B |
但巴紐總理索馬利於95年10月間明確表示,現階段巴紐不願與台灣建交後,黃志芳要求金、吳兩人還錢被拒,鉅額建交公款遭侵吞。
& }# N) \( f S2 p% o5 O% W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Q" |, @5 U+ \
公懲會指出,邱義仁在國安會秘書長任內違反政府體制,逾越權限,逕指示外交部與民間人士辦理我國與巴紐建交事宜,事前未嚴查金紀玖的忠誠與品格,導致2980萬美元鉅額公帑遭侵吞,弊案發生後又未能透過國安系統積極迅速尋找金紀玖下落,錯失追款先機,實有重大違失。
9 I" }% q7 [$ B9 Q- h' V
# _& y) j+ g# _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公懲會表示,黃志芳明知以金援方式與巴紐建交具高度風險,卻未依外交部機密經費審核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匯撥援款,並建立安全控管機制,確保援款安全。
/ h9 e3 e% m; ^' d6 Q( c5.39.217.76
7 z( b0 \3 V0 ^ B3 C# M5.39.217.76
此外,黃志芳於獲悉巴紐無意與我國建立正式外交關係時,未能盡速採取必要措施,切實執行,導致款項被侵吞領走仍不知情,追款行動延宕1年7個月有餘,始採取法律行動,錯失追討款項良機,違失情節重大。
. M" A z; a5 B3 Q
& X# M" i/ v: k- E5 l% P& H
公懲會指出,審酌邱義仁、黃志芳處理國家重大外交政策事宜,嚴重失察於先,並在發現建交變卦之際,又未能迅速補救於後,下午議決將兩人撤職並停止任用兩年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5.39.217.76/)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