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吸毒男子吞钥匙自残 3天后死于拘留所内
[打印本頁]
作者:
leepuyun
時間:
2009-6-15 12:11 PM
標題:
吸毒男子吞钥匙自残 3天后死于拘留所内
核心提示:5月11日,瘾君子陈实建在遭遇东莞市大岭山镇公安分局巡逻民警截查过程中急吞钥匙自残,公安分局于截查当天依法对陈实建处以行政拘留15天,陈绝食三天死亡,尸检报告遭家属质疑。
公仔箱論壇" K. Y. v" `* K( ^( i
2 k) u6 @( f9 l* W) y公仔箱論壇
5 u8 ?& J8 o: T3 ]; A
死者家属对尸检报告表示质疑。新快报记者 叶毅贤/摄
新快报6月15日报道
5月11日,瘾君子陈实建在遭遇东莞市大岭山镇公安分局巡逻民警截查过程中急吞钥匙自残,谁料却踏上了黄泉之路。
/ i( {; G8 e8 S% _, h
6月12日,陈实建家属在看到警方尸检报告后,对其中多处内外伤的描述以及最后器官功能衰竭致死的结论表示质疑,并提出索赔30万元。警方6月12日通报表示,排除陈实建遭机械性打击致死的可能。
tvb now,tvbnow,bttvb! F8 C5 f1 b; L8 W$ z n! B
尿液检验呈现阳性
4 w0 D3 R! j7 s5.39.217.76
据警方通报称,5月11日11时许,大岭山镇公安分局巡逻民警在快餐店门口发现陈实建有吸毒嫌疑,便准备上前截查。陈实建察觉后,立即吞食一条自身携带的约3厘米长的金属钥匙,民警见状后立即将其送往医院。
5.39.217.766 }/ y& d2 \3 W+ t) `- j n
据检验,陈实建的尿液呈现阳性,后来他供认自己从2004年开始吸食、注射海洛因。随后,公安分局于截查当天依法对陈实建处以行政拘留15天。
" t% H6 E3 v, `. O) q& W
拘留所曾绝食三天
4 M* w8 {7 S6 j: R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警方通报表示,经两次X光检查,发现陈实建腹部有“钥匙状金属密度影”。医生诊断后认为,“多吃韭菜”过几天所吞钥匙会自动随粪便排出。但6月12日,有关警员及死者家属都告诉记者,陈实建被拘留后曾绝食三天,“没吃韭菜”。
) B" e: \/ K( B7 `! T
5月15日,警方将陈实建送往大岭山医院治疗。当天12时30分,陈实建死亡。
. U3 l' X& Q- _9 N% l0 y2 C
家属质疑尸检报告
8 Z$ h' M& @3 G. N5 F5.39.217.76
5月20日下午,陈实建远在四川的亲戚收到大岭山公安分局电话,电话称陈实建在5天前已身亡,嘱其到东莞料理后事。6月12日早上,陈实建的姐姐要求翻查死者尸检报告,当她看到报告中有多处内外伤的描述,但死因是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时,她说:“我们觉得这里有矛盾。”
6 n" V: m0 }, `- j9 h6 [# [5.39.217.76
“儿子死了,谁来养活我们两个老人?我们每人每年要1万元,分15年赔完,两人加起来就是30万元。”6月13日,陈实建的母亲表示要索赔。分局有关人员回应说:“出于人道主义,我们会尽量帮助。”
! j. {& |# y; t! g
■记者调查
) F( r: m; d: Ctvb now,tvbnow,bttvb
瘾君子自残常吞异物
4 c) m# n8 {/ N. E& j; s
警方通报称,陈实建从2001年至今多次入狱,2009年1月出狱后到了东莞大岭山。陈实建姐姐说,弟弟3月时称自己“在深圳打工”。而之前,陈实建常向其姐借钱,自从“在深圳打工”之后,陈实建每月收入有千余元,到6月还寄了钱给家人。
tvb now,tvbnow,bttvb/ N# C- A" }/ n, E0 Z
警方表示,陈实建死前并未离开东莞,“一直无业”。有关警员还说:“有瘾君子会‘以贩养吸’。”但目前,警方仍没有足够证据确定陈实建是否贩毒。
# |" p$ Q! ^* I% s/ V3 w公仔箱論壇
为什么要吞钥匙呢?有警员向记者透露说:“这些人(瘾君子)常常玩自残,不仅吞钥匙,还有人吞过拉链、钮扣,甚至针头。他们知道拘留所有规矩,自残或者重病的犯人都不会收留,往往我们抓捕了这些自残的瘾君子,拘留15天之后就只能把他们放走。”
5.39.217.76 S; D7 c/ b. ^ Y9 ~: L# l
■医生意见
公仔箱論壇 u3 C2 V7 i1 I
吞钥匙致死可能性小
5.39.217.76/ `& f& \/ \6 H+ X+ {
东莞康华医院相关专业的杨医生表示,根据陈实建生前没食欲,一吃就吐的情况,推断他吞下钥匙后可能卡在了幽门处。“但是,因此致死的可能性很小,不排除是陈实建在排出钥匙过程中,钥匙穿破肠道导致大出血,从而致死。”杨医生说。 (本文来源:
新快报
)
歡迎光臨 公仔箱論壇 (http://5.39.217.76/)
Powered by Discuz!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