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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嫌犯以患精神病为由 否认杀人罪 [打印本頁]

作者: yaoren84    時間: 2009-3-7 09:00 AM     標題: 嫌犯以患精神病为由 否认杀人罪

加拿大一名华裔男子,被控在砍下一名青年男子的头颅之后,还吃下受害者身上的肉。但是,涉嫌行凶的男子在庭上表示,他不认罪。他的律师以嫌犯患有精神分裂为理由,声称他没有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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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o4 x' {: W8 T; S! i5.39.217.76现年40岁的嫌凶李伟光被控二级谋杀。他被捕时,曾经向警方表示忏悔,也承认有罪,甚至还要求警员把他杀了。他的口供虽然获得双方律师的承认,但是李伟光在上庭时突然改变说辞,表示不认罪。他的律师表示,李伟光患有精神病,所以应该没有刑事责任。对此,死者的母亲感到难以接受。3 I# ]7 \  b7 F'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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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母亲表示,“我儿子最大的错误,就是向嫌凶问好,为此他的头被砍下,内脏被散在那辆巴士内。”# [& W, u$ \9 @' W#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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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光被指去年7月在一辆长途巴士上,在没有被激怒的情况下,挥刀捅死一名22岁的青年麦克林。车上其余的30多名乘客仓皇逃下车后,还惊见嫌凶把死者的头颅砍下。有警员还看到嫌凶把死者身上的肉割下来吃。% m+ n, u. y/ d4 m1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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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xw248    時間: 2009-3-7 09:04 AM

变态····只能说心理有疾病···精神病个P····1 i) i$ I3 L( P8 @/ c4 s5 d
早就该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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