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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聞] 馬路黑狗遭紅衣男「來回輾壓」致死不起訴! 飼主反遭罰1萬5惹網怒 [打印本頁]

作者: itsctsu    時間: 2021-7-11 05:58 PM     標題: 馬路黑狗遭紅衣男「來回輾壓」致死不起訴! 飼主反遭罰1萬5惹網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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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靜/綜合報導

基隆市七堵區在2020年7月發生一起輾狗案,當時一名紅衣男駕駛從巷弄開車出來時,不僅來回輾壓躺在路上的黑狗2次,將其拖行一小段距離,甚至還在下車查看時,用腳補踹了狗狗一下,導致犬隻躺臥在血泊之中進而死亡,事發一年後,地檢署判決結果出爐,這位涉及虐狗的紅衣男被判不起訴,而飼主卻反遭罰1萬5千元,讓網友全怒了。

當時飼主聽見狗叫聲便隨即跑出來看,才發現自家愛犬倒臥在血泊中,紅衣男見狀還先發制人對著主人說,「狗怎麼都不走?」甚至抱怨自己被狗咬了一下,讓飼主一度以為對方是不小心,直到查看監視器後才發現,事實根本不是如此,他認為車主的角度完全可以看到狗狗身影,但對方卻完全沒躲開直接輾過,導致狗狗當場死亡。

事發過了一年之後,基隆市議員張秉鈞在臉書PO文表示,最終地檢署因「無確切證據證實被告虐狗」判定不起訴,而這名輾狗的紅衣男依照《動保法》已違反過失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開罰行政罰鍰1萬5千元;不過,黑狗的飼主卻也依據動保法,因未能保護好毛小孩們的生命安全,不小心使牠們身體受傷、死亡等,同處新台幣1萬5千元。


▲基隆紅衣男開車來回輾壓,導致黑狗死亡,下車還補踹一腳。(圖/網友授權提供)

對此,張秉鈞感到相當遺憾,他表示,在台灣法律中,毛小孩是屬於「動產」而非「生命」,因此許多無辜生命斷送,施虐者們逍遙法外,張秉鈞認為法律需重新定義毛小孩在法律上是屬於「生命」,才能真正保護動物能夠免於遭受到違法侵害。「1萬5千元的罰鍰或許對傷害無辜生命的人來說,只是一筆罰則;但對於將毛小孩視如己出的毛爸媽們來說,毛小孩的離開卻是永遠無法抹滅的傷痕。」

網友得知判決結果後紛紛感到相當不滿表示,「太扯,罪狀這麼明顯,還不起訴」、「人是一條生命,動物也是一條有靈性的生命,同樣是生命,動物的生命就不值嗎?為何判決不公?抗議!」因此張秉鈞也期許日後能儘速修法依照過失情節處罰,對於特定行為應視為重大過失而予以提高刑責,讓受到危害的毛孩們,能早日得到法律上真正的公平正義;並且希望愛護寵物的市民朋友,能提供寶貴的意見共同推動「基隆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讓基隆市成為友善的動保城市。
作者: manyiu    時間: 2021-7-12 07: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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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靜/綜合報導

基隆市七堵區在2020年7月發生一起輾狗案,當時一名紅衣男駕駛從巷弄開車出來時,不僅來回輾壓躺在路上的黑狗2次,將其拖行一小段距離,甚至還在下車查看時,用腳補踹了狗狗一下, ...
itsctsu 發表於 2021-7-11 05:58 PM
呢隻正畜生, 去死啦! i @!&)_F#%&* ~!**@
作者: prodigydou    時間: 2021-7-12 12:38 PM

真係一樣米養百樣人,果然係一個禮義廉(無恥)。《孟子·梁惠王上·第八節》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時至今日要加埋:寵吾,以及人之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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