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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319槍擊案/扁告加重誹謗 陳肇敏二審無罪定讞 [打印本頁]

作者: jedman    時間: 2009-1-12 01:07 PM     標題: 319槍擊案/扁告加重誹謗 陳肇敏二審無罪定讞

國防部長陳肇敏公開表示,319槍擊案前總統陳水扁肚子上的槍傷,台南金華街不是第一現場,陳水扁去年5月怒告陳肇敏加重誹謗,並求償1千萬,高院今(12)日二審宣判出爐,陳肇敏維持一審無罪判決,全案定讞。 5 r$ V' B0 r0 r& A1 h: ?+ @

2 p4 W% ?% ^! S8 I6 ftvb now,tvbnow,bttvb為了鮪魚肚上的歷史痕跡,陳水扁不僅怒告陳肇敏,在陳肇敏一審獲判無罪後還提出上訴,甚至在庭上多次作勢要掀衣服秀傷痕給陳肇敏看,高院去年12月29日開庭辯論結終,陳肇敏重申沒有誹謗扁的意圖,並強調「人在做,天在看」,扁批評他愛做官絕非事實。 tvb now,tvbnow,bttvb$ r# C! |5 @. \: u-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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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委任律師徐國勇則表示,依鑑識專家李昌鈺等人所做的319擊案調查,已證實陳水扁肚子槍傷是新傷,也是在台南市金華街現場造成的,陳肇敏在立院引述真調會319槍擊案調查報告答詢誹謗陳水扁,是惡意誹謗陳水扁。 % |( D& j% T+ I4 {0 X& b

! _. C) I8 Q7 d; ]7 I但高院認為陳肇敏所說的話出自真調會報告,並沒有誹謗的故意,因此二審仍判陳肇敏無罪,由於全案已經定讞,陳水扁不能再上訴
作者: jjwah    時間: 2009-1-12 07:14 PM

呀扁好識做新聞‧做成自己係受害者來博得大眾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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