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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新聞] 寵物友善|台灣養寵物淪次等公民 動保團體籲廢止公寓大樓禁養規定 [打印本頁]

作者: itsctsu    時間: 2020-12-27 06:50 PM     標題: 寵物友善|台灣養寵物淪次等公民 動保團體籲廢止公寓大樓禁養規定


動保團體呼籲廢止公寓大廈禁養寵物規定。

台灣政黨與動保團體開記者會 促當局廢除禁止住戶飼養寵物例條

許多民眾將寵物視為家人,但在台灣卻往往因《公寓大樓管理條例》授予住戶透過規約禁止住戶飼養寵物,導致飼主面臨棄養、送走動物或搬家等抉擇。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於本月18日表示,這已侵害飼主自由與權利,更違背《動物保護法》終養不棄養精神,呼籲朝野立委推動修法,盡速廢止公寓大樓禁養寵物規定。

民進黨立委蔡適應、國民黨立委林奕華與動保團體聯合召開記者會,盼透過修法建立、打造對動物友善且和睦的居住環境。動督盟秘書長何宗勳表示,根據農委會2017年統計,家犬數量超過177萬隻、家貓達73萬隻,顯示未來飼養寵物與未飼養者間的接觸會更為頻繁。

世界愛犬聯盟台灣總代表呂幼綸表示,在台灣自許為友善動物的文明國度時,這一極不友善動物的「惡法」,無疑是自打耳光,且侵害人權,因讓飼養寵物的人淪為次級公民,可被社區排擠、封殺。其實針對部份未能盡責的飼主,包括《動物保護法》、《廢棄物清理法》、《噪音管制法》都可開罰,不應全面禁養寵物。

而提出修法的2位立委,蔡適應認為,希望在社區中,能以符合法律、環保、衞生的寵物飼養公約,取代「禁止飼養」;林奕華則強調,既然把寵物當家人,當然要照顧家人的權益,重視動物權,為兼顧住戶和諧,仍要求管委會制定相關公約,而相信透過修法,更能符合社會脈動。

上屆推修法功敗垂成的台灣防止動物虐待協會研究專員陳庭毓呼籲,飼主也應善盡責任,要符合動保法要求,也應遵守其他環保、噪音等相關法規,相互尊重。

何宗勳也帶領立委、動保團體人員共同呼喊好飼主公約口號:「散步隨手撿狗便、必要醫療保健康、遛狗我會繫牽繩、晶片登記保平安、家人陪伴部分開、充足運動好心情、疫苗結紮都要做」。


民進黨立委蔡適應、國民黨立委林奕華與動保團體聯合召開記者會。


資料來源﹕台灣《蘋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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