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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香港] 陳同佳不再「沉默」 稱月內赴台自首 [打印本頁]

作者: donedone1234    時間: 2020-10-3 08:56 AM     標題: 陳同佳不再「沉默」 稱月內赴台自首

在港藏身警察「安全屋」快一年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昨首次明確表示,他赴台自首的想法從沒改變,望本月內成行,會交由台灣代表律師作安排,並再次向女死者潘曉穎的雙親道歉。潘母質疑該錄音的真偽及何時錄製,不滿陳同佳一直拖延,促他盡快訂下赴台自首確實日子,在傳媒面前作出承諾。立法會議員涂謹申相信,特區政府會先審視陳同佳被判死刑的可能性,再與台方就移交證據進行交涉。5.39.217.760 r  g3 F* r- |1 M; x  p4 g1 D3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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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發特區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反修例風波至今未平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自在港洗黑錢罪成坐牢,在去年十月二十三日出獄作出赴台自首公開承諾後一直藏身警察「安全屋」,未再露面。在潘曉穎母親近日多番公開要求陳同佳履行承諾盡快赴台自首後,陳昨日終透過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發放簡短錄音,表示他的想法不曾改變,會請律師安排返台灣自首的事宜,「潘媽媽、潘爸爸你們好,我是陳同佳。我再次為曉穎的事情向你們道歉。我返台灣的想法一直都沒有改變過,我會請我的律師安排返台灣自首的事情,請你們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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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b  S8 y! Y9 u  管浩鳴回覆傳媒查詢時引述,陳同佳再次向潘曉穎雙親表示最大的歉意,亦感謝潘母願意替他求情,給他改過自身的機會。管表示,陳同佳已通知台灣代表律師聯絡當地相關部門處理返台自首的安排,期望本月內成行,台灣代表律師將會在當地假期後,即下星期一進行安排,若有最新消息將通知大家。公仔箱論壇9 D( X; l( [7 T) ?/ |

+ |. H4 c( _: I  Y9 T3 B* I3 Z% e5.39.217.76  潘母透過代表向傳媒回應陳同佳的錄音說話,指陳出獄後一直未有再現身,直至自己連日接受傳媒採訪後,陳才發出一段只有廿三秒的錄音,她質疑錄音者是否陳本人及何時錄音,甚至是否自願錄音,否則不用拖到現在,加上她對女兒死去一直無法釋懷,期望陳直接在傳媒面前向全港市民作出承諾。6 r! q  H* Q, |$ A) r; O, Q$ p

6 }+ Y: q) _( N  D$ D  潘母又指責陳同佳一直拖延前往台灣自首,他只要登機赴台,到達後當地警方便會依法查辦,不用再找律師作安排,別給自己任何藉口。她期望陳盡快訂出確實到台灣的日期,第一時間通知潘家,她一定守諾言,替陳妥善安排單程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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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父接受《蘋果日報》查詢時確認,錄音者是兒子同佳,兒子一直感到內疚,自願赴台自首,他與妻子希望陪同兒子一起赴台,視乎實際情況而定。陳父又盼潘母給予兒子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d1 d  w# w' A

3 _: T$ C  i( T$ X" Y( m, X( Atvb now,tvbnow,bttvb  保安局回應指,若涉案人願意赴台自首及接受審訊,獲台方同意,特區政府會提供可行協助。局方重申,現時香港沒有法律與台方進行逃犯移交及刑事司法協助,並指陳同佳在港已就「清洗黑錢」罪服刑完畢,現時是自由人,特區政府無權將他續押或對他施加強制措施。% K9 p7 ?3 R& }8 |* d" ?

' {) q- R: E6 d% t: P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如果陳同佳曾向本港警方錄取詳細口供,內容涉及殺人案犯案過程,將會是台灣當局調查時十分關鍵的證據,有助台方未來進行調查。鑑於陳同佳在台涉嫌觸犯可判死刑的殺人罪,涂謹申認為特區政府或會研究,若將涉案證據轉予台方,會否讓陳同佳有機會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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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指出,以往特區政府會跟有司法互助地區先達成協議,讓涉案者自首後不會被判死刑,才會將涉案證據轉予對方。公仔箱論壇5 t0 F1 r, ]) }: b,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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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八年二月,陳同佳涉嫌在台北一家旅館內,殺害懷有身孕的女友潘曉穎後潛逃返港,在香港非法處理女方的銀行卡及財物。同年三月,本港警方以涉嫌「洗黑錢」罪名拘捕陳同佳,一直還柙,至去年四月高等法院裁定陳罪成,判囚二十九個月,扣除還柙期及假期提早於去年十月刑滿出獄,並入住警方提供的「安全屋」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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