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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競賽不能算賭博 麻將比賽無罪 [打印本頁]

作者: mhb0527    時間: 2008-11-26 01:46 PM     標題: 競賽不能算賭博 麻將比賽無罪

中華麻將競技協會士林區委員會去年底舉辦比賽,士林地檢署依賭博罪嫌起訴協會理事長張華特等三人;但士林地院認為比賽競賽意味濃厚,且報名費不足以支付獎金,沒有營利意圖,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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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的檢察官林宏松表示,賭博罪不應以實際獲利為限,豈有「賭輸無罪,賭贏才有罪」的道理,收到判決書後會研究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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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麻將競技協會規定,繳交入會費六百元及年費一千二百元,成為會員即具參賽資格;每次比賽要繳一千元報名費,初賽每桌取兩名晉級決賽,第一場決賽每桌取一名晉級,第二場決賽以積分高低取八名發給獎金及獎品,積分最高者可獨得五萬元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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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j1 c3 E5 a/ t+ j: p0 e公仔箱論壇該協會士林區委員會去年十二月十五日舉辦麻將賽,報名費及當場入會費被檢察官認定是賭資,依賭博罪起訴協會理事長張華特、主委楊育彰及現場負責人蔡少綸。
1 A* I5 l8 O$ f4 h  p2 @9 Q9 N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C; ]. C% {; r1 Y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檢察官認為,該會會員較少時或許不會獲利,但若被認定「合法」,會員不斷增加,難保沒有利益;且參賽者雖不是每把牌有金錢輸贏,但最後獲勝者還是拿了錢,構成賭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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