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8 E. L1 ~6 k' |% c" X 那麼,當她們發現宿舍著了火的時候,另外4名女生醒沒醒?要是醒了,她們怎麼不一起跑出去接水,跑了出去,不就沒事了嗎?要是沒醒,這兩個接水的女生,怎麼想不到最該做的事,不是接水,而是將睡著的同學叫醒?看來只有一種可能了︰當時火勢還不大,4名女生沒被燒醒,但在兩個女生去接水的時候,火勢大了,人被燒醒了,火勢帶動風勢,門被關上了,逃生之路也便斷了…… 公仔箱論壇" P. O+ [- R1 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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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問這個,並不是要追究兩個幸存女生的什麼責任,只是為她們的失誤感到痛心。火可以燒掉雜物,可以燒掉鋪蓋,甚至可以燒掉整個宿舍,整幢大樓,只要別燒死人。這個道理,至少在發現火苗的當時,這兩個女生好像並沒有想到。否則,她們完全可以立馬將4個沒睡醒的學生拽下床來,那麼,這場慘劇也就立馬可以避免了。但她們卻選擇了滅火,考慮了搶救被燒的東西,或者是逃避引發火災的責任。她們怎麼就沒想到還有 4個遭受威脅的生命呢? 5.39.217.76- Z/ H, ]1 V5 b/ N5 Q4 j* w
/ E+ T. Q; E C' W$ X8 g公仔箱論壇 也許當時她們連這個思考的過程也沒有,但她們的行為,似乎證明著一個孰輕孰重的價值判斷存在,一個孰先孰後的邏輯關系存在。這樣一種潛意識中指揮她們行為的東西,很可能是長期潛移默化影響的結果。別忘了,當年那冒著大火沖進廠房搶救國家財產的都叫烈士,凍壞手腳保護公社綿羊的就叫英雄;當年凡迎著台風沖上海堤就叫抗台,只有嚴防死守跳入缺口才叫抗洪……以財物為本,還是以生命為本,這個長期存在著的問題,在理論上應該是解決了,但在人們的理念上似乎並沒有徹底解決,所以,才會表現為如此不可思議的行為方式。 7 h, @1 _, r# N4 ?4 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