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對政府已經很失望,想不到更失望的是千呼萬喚始出來,引用《緊急法》訂立的禁蒙面法,不但沒有立竿見影,反而令暴徒更加變本加厲,肆意打砸搶,並故意戴上口罩蒙面來作挑釁,他們心想一件污、兩件穢,被捕必定告暴動罪,也不怕再加一條刑罰較輕的蒙面罪吧!公仔箱論壇2 ]- X- f1 m. d4 D$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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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徒很多是年輕人,甚至是中學生,心智未成熟,受到整體社會氣氛感染,基本上連前途及性命也豁出去,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政府若以為單靠禁蒙面法可以止暴制亂就大錯特錯。無論是建制派甚至是反對派,都估計政府留有後着,引用《緊急法》邁進第一步,之後可以制訂更嚴厲及強效的規例,例如拉人封舖、凍結資產等等。五十多年前港英政府如何利用《緊急法》去平息暴動,特區政府應該好好去參考,同一條古老法律,不同管治班子引用,出現不同成效,顯然是人為因素的分別。 - P. F1 l8 V$ ztvb now,tvbnow,bttvb 4 G0 ]1 _9 m7 R$ d政府的策略要審時度勢,民意的支持亦很重要,可是冇靈魂政府有歷來最低民望的特首、律政司司長及一眾鍵盤戰士高官,建制政黨政客一盤散沙,社會沒有足夠的凝聚力,愛國愛港人士的聲音被反對派鋪天蓋地的文宣蓋過。林鄭班子不但未能幹實事,甚至連公眾形象的門面工夫也做不好。反對派不代表大多數市民,同時市民亦不覺得這個政府可以代表他們發聲。/ y. u6 n1 I& u# 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