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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小孩受了重伤其母告到法庭 [打印本頁]

作者: timmychoo    時間: 2019-9-30 09:41 AM     標題: 小孩受了重伤其母告到法庭

在街上,一辆自行车碰到一个小男孩。
其母告到法庭,说小孩受了重伤。

法官:“伤到什麼程度?”
母亲:“他的手只能举到下巴,再也上不去了”
孩子在旁边吃力的把手举到脖子处,满脸痛苦 !。

法官:“那麼以前怎样?”
母亲:“能举过头顶。”
为了证明母亲的话,很轻松,孩子飞快的举手过头顶 !!

法官:......!!
作者: 郑大哥    時間: 2019-9-30 10:10 AM

毕竟是孩纸!这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别做违法乱纪的事。
作者: vskenhk    時間: 2019-9-30 11:14 PM

很配合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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