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暴亂的方法,只能由特區政府動用警察用公權力制止,制止的最有效方法是拘捕,從前線暴亂的暴徒開始,一直循暴亂生產線順藤摸瓜地把參與和幕後策動的人都拘捕起來,要他們面對法律的懲治,不可能免罪,不可能特赦,而是有罪必究。即使最後司法部門不合作輕判,也要昭告天下,他們是暴徒。最好的是把他們收取金錢和外國勢力支持的證據披露,讓天下知道他們示威暴亂的政治理想是虛假的,一般老百姓不要被蒙騙。公仔箱論壇4 a3 Y A. A, {" A$ T
. {5 p/ F* `7 M, C: i5 Z3 u* A! b事實上,警察不應困守在警署內,而是要主動出擊,集中兵力,一處一處地搜捕圍捉參與暴亂的暴徒。要出動水炮車,用食用顏料把暴徒記錄下來,驅趕旁觀的無聊群眾,也警告真的或假的記者迴避,不要成為暴民的屏障。 & |# X: b7 Q0 w/ f6 Z9 \2 p1 _1 l d6 U8 Z/ n+ p
一如我在本欄不停地說,只要政府有決心,香港警察有足夠的力量來平亂,不用像一直以來拖着警察的後腿,讓前線警察受傷受辱,暴徒卻受到鼓勵,更加肆無忌憚地遍地開花,到處破壞。/ Z4 r5 M- D! X- h#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