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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論:全面特赦才能讓我城重新出發 - 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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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tsctsu
時間:
2019-7-11 10: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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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論:全面特赦才能讓我城重新出發 - 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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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的「心魔」真是糾結,幾番站出來道歉想平息民憤,卻始終不肯正面回應最簡單的訴求,那就是「撤回」惡法。前天再出來「致歉」,同意與學生公開對話,可對市民「撤回」的要求依然左閃右避,情願說「壽終正寢」也不肯「撤回」,還繼續要求市民不要再斟酌字眼。但正如民陣及其他抗爭人士所言,政府撤回法案才是正式的法律用語,在立法過程中才有根有據;「壽終正寢」則跟「往生」、「音容宛在」一樣是某些特定場合的形容詞,跟立法無關。林鄭若真的想惡法的爭議及民憤可以「壽終正寢」,還是正式宣佈撤回惡法,承諾任內不再提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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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擊源於政府蔑視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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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另一點糾結就是堅持追究在抗爭中涉及過激行為的市民。她認為,特首不該干預警察調查或影響律政司的檢控權力,還說這是為了維護法治。表面上看,林鄭的說法好像有點道理,一些法律界人士包括前首席大法官李國能也不贊成特赦。然而,今次六、七月反惡法抗爭由始至終不是法律或刑事罪行問題,而是一場香港空前政治危機,並且不斷動搖香港政治秩序及公權力的認受性;若不盡快處理及解決,林鄭政府固然脫不了深重管治危機,未來的特區政府也將受拖累,無法恢復有效管治及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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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次一波又一波公民抗爭包括一些較激烈的衝擊,不是無緣無故或某些人忽然「勇武」而來的,它是在香港高度自治不斷受損,民主無望自由受侵蝕的背景下逐漸累積而成的;引發點則是林鄭政府及建制派不顧一切悍然硬推惡法,毫無廉恥的蔑視市民的憂慮。事實上市民自年初開始聲嘶力竭的提出反對,一萬人、十萬人、百萬人和平有序的遊行,換來的是惡法硬推如儀,準備恢復二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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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這一步,市民對政治體制、程序公義以至公權力完全絕望,信心盡失。正是因為對體制及前途絕望,才出現6.12抗爭、包圍警總及7.1佔領立法會行動。現在,製造空前危機的罪魁禍首包括林鄭、李家超、鄭若驊絲毫無損,不用問責下台,她們卻反過來硬要追究被逼上絕境的抗爭者、年輕人,把他們當成罪犯拘捕及檢控,以此體現她口中的法治,還有比這荒唐的事嗎?何況法治要彰顯的是社會公義。此刻元凶逍遙法外,惡法受害人卻面對追究及懲處,這可是最大的不公義,也是對法治的極大諷刺與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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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從當前政治局面考慮,林鄭政府不但失去市民的支持,認受性(legitimacy)也基本喪失,根本難以執行公權力。特區政府連7.1升旗禮也得躲進形同堡壘的會展內進行,大量公開活動或計劃叫停;市民的遊行抗爭則遍地開花,並且不斷挑戰政府及警方的權威。應該明白,行使公權力需要民眾接受或至少不反對,經反惡法抗爭洗禮後,市民不再理所當然接受政府的權力,不斷以各種方式挑戰、反對公權力以向政府施壓。若果政府還一意孤行繼續搜捕及檢控抗爭者,抗命抗爭活動不會停止,沒多久特區政府可能連宣讀施政報告、推動政策及法案也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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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一步看,大搜捕及接踵而來的每一次檢控形同再翻開反惡法衝突的傷口,再次提醒市民林鄭政府如何蔑視民意逼青年人走上絕路,這對林鄭政府的所謂重新出發也是有害無益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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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線警員也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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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單抗爭者不該被追究,前線執勤警務人員同樣也該特赦。他們實質上是政府硬推惡法的「受害者」,是被政府及警隊高層推上前線承受衝擊的人,並因此而出現過激不當行為。沒理由由他們承擔林鄭、李家超等犯錯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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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特赦抗爭者及前線警務人員的確沒有先例,也是非常有爭議性的政治決定。但反惡法抗爭的規模對政治秩序與穩定的衝擊同樣史無前例,不能以常規舊思維處理。只有全面特赦才能解開官民、警民心結,讓社會能聚焦引發抗爭的制度、政治、政策原因,讓各方展開平等及有意義的對話。這才能令我城重新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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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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