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 ^6 o& U/ G 即便中央财政未能分享土地出让金,土地审批中寻租的权力从地方官员转移到京官手里,本身就意味着土地收益的重新分配。谁又能保证中央政府的官员一定比地方官员廉洁?前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的腐败案就足以说明问题了。事实上,中央各部的事权越大,腐败程度就越高。近年来,中央先后成立了“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本意是为了看住银行业、证券业与保险行业的“硕鼠”,但结果却是将这几个部门的监察之权变成了官员们寻租索贿的机会与资本,腐败的“食物链”将猫鼠变成了“一家亲”。5.39.217.768 Q- m) n! w. k$ C2 H0 X3 }: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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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中国的土地之所以成了养肥贪官污吏的温床,根源全在于土地所有权归属国家,为地方政府介入土地买卖留下了制度空隙。只要将土地私有化,也就堵绝了政府随意掠夺民田、民宅之路。舍此别无他途能有效遏止土地征用所产生的严重腐败。目前这种意在分肥的“土地执法风暴”除了让中央政府在土地出让收入中名正言顺地分一杯羹之外,于反腐不起任何实质作用。作者: kill98 時間: 2008-10-21 07:28 AM 標題: 二、旧城拆迁:城市拆迁户的噩梦
1. 城市拆迁户的经济权利被严重褫夺 ! h6 E; e: }" e. b9 ~7 `tvb now,tvbnow,bttvb - x( Z# n; T/ z7 z6 w6 H- jtvb now,tvbnow,bttvb 在中国,所有的城市拆迁过程都有地方政府介入,可以说,没有地方政府,褫夺千百万人住房权利的城市拆迁就寸步难行。地方政府通过何种手段使侵犯民众生存权利的恶行公然行之于世?答案是:假借“公共利益”之名赋予拆迁以合法性。而假借公共利益主要通过两种名义:一是假借城市广场、道路、绿地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之名;二是假借“旧城改造”之名。不过中国政府从法律上给这些做法提供了一个富有“中国特色”的说法:先是将所有的房产定义为只有房屋产权而没有宅地所有权的物品,并称“这种没收公民土地财产的做法是由国家性质所决定的”,由此又引出中共建政时没收一切私人土地(包括当时未没收的房地产中的地权)全归国家所有为地价归“公”的依据。于是,地方政府就名正言顺地把许多城市居民祖宅的宅地视为国有,拒绝在拆迁时给予补偿。[18]2 ^9 x$ `5 ]' [. n. H; K3 U/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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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公共利益”为旗号的拆迁“政策筐”里,“旧城改造”是一个无底洞。在一些城市,它成了拆迁户的噩梦。有的城市不许拆迁户回迁,大多数居民被安置到城市郊区,生活成本大增,除了购买住房和家庭用品以外,谋生方式往往也被迫改变,交通、购物、子女入学都成为棘手的问题。有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拆迁地盖了高标准住宅或豪华别墅,即便允许拆迁户回迁,但由于补偿标准低,新宅售价太高,拆迁户承担不起回迁的住房差价。因此,在失去住所的威胁下,拆迁户们往往会激烈地反抗。公仔箱論壇! } A$ i- O. j. x2 y
$ H/ [* r C5 o9 \ 与中共建政初期的“土改”、“工商业改造”那样的劫富济贫行为相反,现在圈占拆迁户土地的行为实质上是劫贫济富。不仅如此,政府还明确规定了拆迁时要执行“贵贱有别”的政策。例如北京市规定:“副部长级以上的公民,特殊公民(指民主党派中的高层人士、外籍公民、在台湾原国民党高层人士)的房地产,在拆迁过程中土地使用权需依法评估、补偿”。[19] 这等于赤裸裸地宣告,土地使用权并非真的属于国有,而是“依法”有等级差别;对权贵阶层以及“特殊公民”而言,他们的宅地“依法”私有,拆迁时其土地使用权必须充分补偿;至于无权无势的普通公民,他们的宅地就“依法”公有,只能听凭政府宰割。6 ~9 m9 v; s2 i% ~: m
0 w* `2 e/ Y4 O) Rtvb now,tvbnow,bttvb2. 中国政府近十年拆了多少住房? 3 a" L5 _0 l1 z0 [5 \; E; K; s + u K' c! U; V; \, U9 ~4 q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近十年有多少中国人失去家园?中国政府不会提供这类数据,但综合各方面信息,还是可以得出概貌。2005年11月29日,总部设于瑞士日内瓦的国际人权组织“住房权与驱离中心”宣布,中国被列入2005年违反住房权最严重的3个国家之一。该组织敦促中国信守它签署过的国际人权条约,不要为了经济发展践踏人民的居住权。“住房权与驱离中心”的执行主任莱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每年都要挑选3个国家,将它们列为违反人民居住权情形最严重的国家,2005年是中国首次入选。他说,中国入选的原因是,该组织每天都收到来自北京、上海以及其他中国的城市和农村有关强行拆迁问题的报告。与中国同时列名的另两个国家是津巴布韦和印度。近几年津巴布韦持续违反住房权,以实施城市清理计划为名使70万人被赶出家园。印度的哈拉施特拉邦为把孟买建设成一个“世界级”城市,从2004年12月以来强行让35万人拆迁。但与中国相比,这两个国家因拆迁而受害的人数较中国少得多。莱奇说:“我们看到并收到成千上万失去住房的人给我们的报告,如果他们反抗强行拆迁就会遭受进一步的骚扰、逮捕、监禁或其他种种问题。从中国传出有关报导出现急剧上升的趋势,这令我们感到震惊。仅仅为修建2008年奥运会的建筑,北京就有40多万人被拆迁,其中很多人是被强行拆迁或得不到足够的补偿。”[20] “住房权与驱离中心”公布的仅仅只是城市拆迁户的数字,农村被夺去土地的农民不在此列。据莱奇介绍,中国签署了上百项与人民住房权有关的国际法规和条约,但中国当局在过去10年里却拆除了至少125万所住房,搬迁了370万人,其中很多人是被强行搬迁的。由于政府与房地产商给予的补偿极低,许多人在被强制搬迁后失去了住所。[21] 拆迁已经成了中国民众不能承受之痛。 , ^$ r+ H3 i: s1 `0 Y8 @! a' O2 k% K, i4 v9 ?4 e4 z
必须说明的是,近十年内中国到底拆除了多少房子,由于中国政府将此视为绝密资料,至今没有一个完整且令人信服的公开数据。但下列数据可以让人从中管窥一些实情:' x$ f0 n/ Y4 r( [-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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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望》杂志提供了这样的数字:从1992年起,有关北京城建问题的群众上访事件骤然增加。以1995年为例,1月到7月有163批,3,151人次,占那一时期上访批数和人数的46.5%和43.2%。[22] 北京拆迁的问题较全国各地发生得更早,因为在陈希同任北京市长时大规模拆迁即已开始。此后拆迁纠纷蔓延至全国,而且各地政府均模仿北京市政府在拆迁时使用的黑社会手段。5.39.217.76( T" W, j& b% `; `, w8 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