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 q6 h. l5 q5.39.217.76要使公民抗命能為法律體系提供真正自我糾正的作用,這法律體系必須接納多元的公義觀,即公義與否可以有多於一種看法,最重要是看公民抗命者是否真誠地相信他是為了公義而作出那項非暴力的違法行為,而目的是要令政策、法律或制度變得更公義。關鍵點不是找出一套客觀的公義標準,然後看公民抗命者所倡議的公義是否與此官方的公義定義相符,而是看公民抗命者主觀地是否真的是基於他所抱持的公義觀而作出相關行為去推動改變。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9 U1 j& B' ]+ i1 b Q) I9 K0 N
0 S4 A, Q9 H+ D) ~公仔箱論壇相近的處理也應適用於與公民抗命相關的要求,如公民抗命者的違法行為須合乎比例。合乎比例這原則雖有一些準則,但在應用時,無可避免會有鬆有緊,因而可以有相反的結論。在上一篇〈來自香港監獄的信函〉中,我正是要指出在佔中案中,法官在應用合乎比例的原則時,就與我的理解有不細的距離。但若真的要確立公民抗命的意義,要問的並不是客觀地看,法官的判斷即佔中的行為已不合乎比例,或我的判斷即佔中的行為是合乎比例,兩者誰對誰錯,而是問當我們策劃佔中的行動時,證據是否顯示我們當時是真誠地相信相關的行動是合乎比例,即使到了實行時,基於不同原因令行動影響的範圍及規模,超過了我們原先所能想得到的。- _7 ^% j/ U/ k% C" u/ A- k1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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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抗命真正的價值,也是它得被尊崇的原因,是社會內有些人出於真誠的信念,不計個人的代價去嘗試令這社會變得更好。或許他們是太天真,但法律體系正是需要這一類天真的人,才有能力自我糾正錯誤,把不公義減少,把社會變得更公義。1 g" ^5 n/ J) ], L' v0 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