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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討論]
只許商界舞弊 不理百姓人權 (立法會議員 郭家麒) - 郭家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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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tsctsu
時間:
2019-4-3 11:0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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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許商界舞弊 不理百姓人權 (立法會議員 郭家麒) - 郭家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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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快刀斬亂麻,2月才發出的文件《逃犯條例》修訂今日就在立法會進行首讀。此條嚴重傷害一國兩制,特區政府在司法上猶如自斷雙臂。如此影響深遠的條例,政府卻處理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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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在「炒雜錦」記者會上,公佈因為商界反對,而決定從《逃犯條例》中剔除九項商業罪行。起初大部份人抱着事不關己的態度,認為自己不可能成為「逃犯」,就認為此修例與自己無關。星島新聞集團主席、全國政協常委何柱國,在公開場合直言「我哋喺大陸做嘢,梗踩啲過界」。商界發現他們在內地掘金時犯上的錯可以被追究時,就立即關心起上來,更大力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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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關心,不是基於法治原則,不是此條例對一國兩制、對人權何等的損害。他們只是關心自身權益。林鄭與李家超誓要完成此政治任務,為了數夠票,迎合商界的要求剔除九項商業有關罪行。如此一來,代表商界的建制立法會議員就可以一副成功爭取的姿態為政府開綠燈。他們既可維護他們的利益,又不得失「阿爺」。難怪就連「特區護法」湯家驊也不禁諷刺林鄭政府,稱「因為商界『惡啲』就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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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為誰服務顯而易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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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次的讓步絕對是自打嘴巴。一方面言之鑿鑿指修改法例有需要,指香港會有程序把關,特區政府有全權去決定處理或不處理;但另一方面,商界有憂慮就立即讓步。何以政府不用此理據說服商界支持?面對商界發惡,政府就立即跪低,面對民主派捍衞香港法治與人權,政府就充耳不聞。林鄭政府到底為誰服務,顯而易見。古有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今有只許商界犯法,不許平民爭取人權。香港人,能不生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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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法律系副教授的梁美芬,被問到國內司法公正性,她一句「各國都有不公平審訊」,承認了內地司法不公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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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雙規」的香港君怡酒店東主劉希泳,在2016年被指詐騙銀行而被通緝後失蹤,2017年傳出在「偵訊期間死亡」。去年天津市法院九名檢察官被控涉嫌刑訊逼供。起訴書指該檢察官審問劉希泳時,將其眼睛蒙住並綁在審訊椅上,更以膠帶封口、廁所泵塞鼻、鎖匙刺腿等。而驗屍報告指劉多處骨折、窒息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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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政治罪行可以用商業罪案作包裝時,難道中共要清算商界貪污舞弊之舉時,又不可以借用其他罪名、揑造其他罪名罪證來向香港要人嗎?商界似乎太天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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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內地法院更經常閉門審訊。被告被拍片認罪、屈打成招、被告家屬遭騷擾等等情況。香港的法庭以至負責簽署證明書的特首,對提出引渡要求的國家所指的證據、犯罪內容的真確與準備性,根本無從稽考。只能相信申請國的政府。敢問一問,特區政府會對中國的執法部門、司法機關說一句不?律政司前副國際法律專員華偉思也承認,疑犯被移交後的情況,特區政府不會主動監察。即是香港人一被帶過羅湖橋後,再也不受香港法律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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